週末時已留意到我在 SinaBlog 的累積閱讀數剛突破十萬。這是從去年四月五日 Jac Jac 出世前幾天從 blogger 那邊搬過來後累積到現在的數字。不計以前在 blogger 的舊文,十個月內共貼了新文一百六十篇。故平均大概每日三百多人次、每篇大概六百多人次閱覽過。這個數字換轉作adsense 的收入,若以我的平均eCPM US$0.4來計算的話,一共有三百港元。若像那些全職 blogger寫blog來賺廣告費、靠這來養 Jac Jac 的話,這筆錢才剛夠買兩罐奶粉給 Jac Jac 糊口!嘿嘿!
不過換過一個更有意義的角度看,有這個數字實際上是代表有十萬人次分享過我的生活,看過 Jac Jac 的笑臉,追蹤過我和老婆入產房,欽慕過我們在日本吃過的壽司,聽過我對 iPhone 和 《Why We Blog》一書的評價,以及學過我煮油魚和牛扒。用這樣的一個角度去想,真的覺得很高興!這正是我寫 blog 的目的啊!不求影響這世界,只求自誤,同時記下生活點滴,順便分享我的歡樂給「對口」的人!就是這麼簡單!
呀,還有第二個十萬,是在 Technorati 的排位升至前十萬名以內(out of 據他們說的五千五百萬個 bloggers)。雖然與其他眾 blogger 例如 Hang 的前一萬名還有十萬里距離,但對於我來說也已是很值得紀念的事!
.jpg)
寫得多蘋果電腦(現稱蘋果公司),今日講講蘋果日報。蘋果日報 Copy and Paste 了我那篇關於「油魚」的文章。見右圖:
我不介意被引用,但顯然他們是 for commercial purpose,亦有 alter my works (並將我稱作「五師兄向來死慳死抵」) (which is very not true) (I wish it is true though),但並沒有根據 Creative Commons 的做法知會我。他們報紙上不能 trackback,不能 ping,不能 email 我,但 at least 應 quote source?但他們也沒有 quote source。就像「聽說」有位叫「五師兄」的人說過「如此如此、這般這般」一樣等閒!
而他們似乎並不(也不打算)知道甚麼是 Creative Commons,所以「distribute the resulting work only under a license identical to this one」is meaningless to them。
如 Sidekick 在我留言所說,這 Creative Commons 其實有冇用既呢?
其實到最後諗落都唔係好有所謂既。只不過的確我無端端俾個陌生人話我「死慳死抵」,條氣唔係好順咁啫!
Links:
blog 一 blog : 秘 方 烹 油 魚 夠 膽 你 就 試 by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被指侵權使用網誌文章 by 知識產權關注小組
異鱗蛇鯖(油魚)烹調法推介 by 五師兄
Creative Commons
網上引用唔駛本? by ming
在軒爸那邊見到軒軒和 Nikita 的朗朗仔都愛「緊握扶手」,使我回想起 Jac Jac 小時候的趣怪圖片。讓我也湊一下熱鬧吧!
Jac Jac 是個很要獨立自主的小朋友,所以很久以前開始已不喜捉實我們。現在他大部份時間也是想推開我們為他的喜好。他現在會扶著的,就真的是學行時身邊的欄柵、牆身或 sofa,而不是我們的手臂。
這裡重貼的是 Jac Jac 三個星期時洗澡的圖。他那時還很怕水,所以落水後便拼命用小手兒抓著可以抓得著的東西(那是我媽衫上的繩),直到上水後抹身都不肯放手!
如之前所說,他現在已不會再這樣。要重溫便要看圖了。所以,我常說要勤幫 BB 影相啊,否則那階段一過,便無從重溫了!
今天的蘋果日報引述美聯社報導指微軟「請槍唱好自己」,「糾正」維基百科。但其實這事件是否真確仍有待查證。有位名叫 Doug Mahugh 的微軟 programmer 就指是他自己自發聯絡當事人 Rick Jelliffe 去改正 Wikipedia 上有關 ODF vs. OOXML 的「錯處」。微軟的 PR 並沒有直接聯絡 Rick。這和微軟發言人 Catherine Brooker 所說的又有點出入。 
不過,就算微軟在這單一事件上是對與錯,其實他們絕不是沒有類似的前科。早前就有報導指 “Microsoft hands out Ferrari’s to bloggers“。這 Ferrari 當然不是跑車(雖然微軟可能俾得起),而是全新的 Acer Ferrari 5000s notebook computer,載有 Vista,目標是想那些 bloggers 測試一下 Vista 的功能。
坦白講,萬幾蚊港幣一部電腦送得俾你,你點都會有少少 bias,偏向幫微軟和 Vista 講多少少好說話吧?當然這樣做又再一次受到外間,尤其是反微軟人仕的批判,說他們用錢收買 blogger 的言論!科技界名咀 David Pogue亦指這行動甚至顯示出微軟對 Vista 沒有信心,要使橫手去唱好這產品;而從中卻亦失去了聽取客戶真正及中肯 feedback的機會!
如果俾著我,我會否收下這法拉利?當然收下再說!我可保證我會(某程度上)不偏不倚地寫我的評論!微軟,我等你聯絡我啊!
External Readings / Picture Sources: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0126&sec_id=15335&subsec_id=2756&art_id=6753170
http://blogs.msdn.com/dmahugh/
http://yro.slashdot.org/comments.pl?sid=218248&cid=17724650http://en.wikipedia.org/wiki/Comparison_of_OpenDocument_and_Microsoft_Office_Open_XML_formats
http://www.istartedsomething.com/20061227/microsoft-free-ferrari
http://global.acer.com/products/notebook/fr5000.htm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vista/
http://pogue.blogs.nytimes.com/2007/01/25/a-wake-up-call-to-microsofts-pr-team/
在 Roy Chan 見到他重提 Jeff Han 在 2006年2月在 TED Conference 向世人第一次展示 Multi-touch 的威力。這已是我第三次看這 demo,但看後仍然感到感動!在這個大屏幕用雙手做 interaction 比 Steve Jobs 在 iPhone上用單手的手指甲的表演更精彩和更有說服力!我說過我不會因為 Multi-touch 而買 iPhone,但我卻會因為 Multi-touch 而轉用 Mac!反正 Mac 都可以行到 Windows 咯!
External Links:
http://blog.xychen.org/archives/2007/01/26/multi-touch/
http://tedblog.typepad.com/tedblog/2006/08/jeff_han_on_ted.html
http://www.ted.co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KCPqVf1n4c
減肥?
死肥魚!咁鬼肥!但食得多可減肥?咁瀉法,實會瘦啦!據講吃油魚減肥的人連放個屁都會「噴油」,弄髒底褲!視覺上的效果好像一個有效的減肥法,放屁都可排油喎!但實際上那些油咪又係你自己剛吃下去那些!之前吃過深海魚油丸減肥,效果差不多,都是會常去洗手間和放屁,但屁沒有那麼臭,也不帶油。而且實際效用也是一樣,都是視覺效果多於一切。
難吃!
魚類菜色一向都不是 my favorite,我也不記得自己有吃過甚麼魚之後有肚瀉或減了磅。但的確我有印象或者在過去一兩年曾在百佳買過一塊好鬼難食的魚扒,勁肥,不過都不是最緊要那一點。最攞命是那肥油搞到塊魚好鬼腥!我還記得那餐我和老婆只吃了兩口便不吃了(所以好彩沒有肚瀉!)。我們更認為自己的烹調技術太差,所以弄得這樣難食。現在真相大白,還我們一個公道!
多年來的騙案
在 Wikipedia 搜尋關於 Lepidocybium flavobrunneum (異鱗蛇鯖)及 Ruvettus pretiosus (棘鱗蛇鯖)的資料,可見到其實這兩種魚(Escolar及Oil Fish)是被labeled as “Toxic” and “banned from consumption”。英國政府的 Food Standards Agency 更也在三年半前已報導過說有很多魚販也將油魚 labeled 為 Sea Bass(鱸魚) 來賣,引致很多健康問題(主要是肚瀉)的個案。香港人現在才發現這真相,其實可能已錯吃了這油魚多年!也冤枉了鱈魚(Cod Fish)多年啦!
不過,我覺得百佳今次除了亂用 food label、引致大眾不適的罪名外,更揾笨的是據明報報導這油魚的來貨價是真鱈魚的三份一!而由事後百佳更堅持這油魚與鱈魚是同種的態度來看,很明顯有用鱈魚的名字來騙顧客購買成本便宜得多的油魚,從而從中獲得厚利!這簡直是商業詐騙!
烹調法推介
雖然百佳現已停售這油魚,但若大家在家中的冰格仍有存貨,應如何處置它呢?丟掉可又覺浪費。如果真的要煮,我介紹大家鹽燒(若大家有燒烤爐在家的話)。燒的時候,可將魚皮燒脆,甚或先將魚皮去掉。這樣可能可以減少肥膩度。但主要的肥油其實是藏於魚肉當中,所以緊記燒完後要灑檸檬汁,一方面可再減低肥膩感覺,再者可辟腥!
在家可怎樣用烤爐呢?第一種是我以前用過的燒烤爐,在 Log-On或 City Super 有得賣,是個可直接在家裏的煤氣爐上使用的。我之前用過來燒牛扒,效果不錯!原本這爐上的標籤本也是說用來烤魚的。如大家不放心直接在煤氣爐上燒烤,怕煤氣會污染食物,可考慮用爐端燒的小碳爐(如右圖)。在很多地方,如 Franc Franc 都有得賣。缺點是要在室內燒碳。搞得不好會被誤會想自殺!
不想燒,也可試試炆,像炆斑頭腩般的煮法。但炆前最好走油(炸一炸)才再落煲,魚身較實淨,魚皮卻可脆脆地,口感會較好。炆的時候甚至可落些冬菇,花膠,蠔油,成煲杰撻撻。鍾唔鍾意食就見仁見智,但賣相一定好睇過煎完後一淌油在碟底的上碟方式!不過無論怎樣吃法/煮法,根據英國政府的忠告,每餐不要食用多過六安士的油魚,否則一定肚瀉!
External Readings / Picture Sources:
blog 一 blog : 秘 方 烹 油 魚 夠 膽 你 就 試 by Apple Daily

題目其實有點誤導。我並不是想推介「牛扒味」的薯片,而是想推介薯片與及自家製的牛扒。這也不是第一次介紹薯片及牛扒(之前的一、二、三),今次有何特別之處呢?可能是我的火候控制進步了?抑或只是我的攝影技術高明了呢?
今次的是 U.S. Premium 黑牛西冷,但肉身並不是黑色,不知這牛為何得到此名字。可能牛皮是黑色吧?不過重要的是味道,不是顏色。味道如何?很嫩的西冷,也很多汁,但若肉味再濃些會更好!我已用牛油來煎,但仍未夠香。可能吃慣肉眼的肥香,太,瘦的西冷反而不慣。不過,今次煎完此扒後更強烈感到要重新買過一個坑紋pan,因為現在的這個 pan 上的坑實在太淺了,有等如冇,做不出那專業黑紅黑紅相間的肉紋效果。



配菜用上了南瓜和磨菇。先用沸水煮軟南瓜,跟著用牛油炒磨菇炒至金黃色,以及磨菇香味四溢,再加進已有點軟身的南瓜一起炒香便成!
那紅酒是 Yellow Tail 的 Shiraz,澳洲
來的,惠康賣$168 兩瓶,非常飲得過。大家若有看過「Blue Ocean Strategy」一書,書內其中一個案例正是說 Yellow Tail 如何用另類的定位在競爭激烈的紅酒市場殺出一條血路。除
了 Shiraz,我也飲過 Cab,同樣有保證!力推!
至於那薯片,與上次一樣,都是用「赤穗之天鹽」來調味的薯片的。今次這牌子叫「湖池屋」,少少鹽味,不油膩,超薄身,質感比之前介紹的「山芳牌」(Yamayoshi) 更鬆化!正!
年近歲晚,我們又開始為「過年」這大事作準備。今年有一大進步,就是我們一家多了 Jac Jac 這位重要的生力軍!有了他,我們以家庭作單位來計算的淨「利是流」(the net flow of Lei See money) 應會是正數!
為了應付這挑戰,我們也特別提早作作一項重要的準備,就是開始教 Jac Jac 做「請請」的手勢。我們的教法很簡單,就是我和我老婆會在他面前不時抱拳作揖互說「請請」。每次我們這樣做,他也有留神看著
我們的舉動。幾日後,當他聽到我們說「請請」時,他便也跟著做那抱拳作揖的動作了!而最神奇的是他口中竟會同時發出「池、池」的聲言,似是真的在說「請請、請請」!這幾天他更會於心情一到時便自行作其「請請」的手勢!他還有一個「後著」,就是會於作揖三數遍後,將抱著的拳頭送進咀裡去!非常搞笑!
我們現在甚至有點後悔這麼早便教他,因為當農曆新年真的來到,當我們到朋友親戚家拜年時,他已可能對這動作感到厭倦,不再做了。但他可是要靠這「表演」逗利是和逗大家開懷大笑啊!


It’s me here talking about iPhone, again. I know it is getting kinda boring to talk about the same topic over and over again, but I can’t help it. After all, I am really a big fan of iPod and Apple and all (and I guess my wife would be happy to testify for it). And today I am gonna tell you how I couldn’t live without a hard keyboard, which is something that the iPhone is lacking of.
To begin with, perhaps I should tell you why I am typing this blog in English. (And I know posting an English article in Sina would not be too popular, but then if you have gone this far, then it means that you are ok with ‘English blog’, so you might as well just tag along.) I’m typing this blog in English because I’d like to challenge how realistic the iPod ‘Multi-touch’ could be if I compared it with the real keyboard of my Treo 750.
What I’m trying to do so far is to type this blog with my two thumbs on my Treo 750. So far so good. While I am typing, I’m also
try to create the imagine in my head if I was really typing this blog with my iPhone and try to find ou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reality and my imagination.
My finding is that I could finish the previous paragraph within two minutes. Which means that I could type around 25~30 words per minutes. I try to imagine how I could repeat the same result with a touch screen device, but I can’t. Why I could type much faster with my Treo? Because each of the individual keys on the hard keyboard give me a feeling to my thumb, so that I could be more precise each time when I press a location.
It also means that I don’t really have to stare at the keyboard to make sure that I am typing the correct words, and so I could focus my eyesight more on the screen. It always give me a faster speed if I only have to keep my eyes on the screen and not the keyboard.
Well, of course if you look at the keynote of Steve Jobs, he said the multi-touch technology “Works like magic, far more accurate, ignores unintended touches, multi-finger gestures”. Would it really solve my worries? But even if it would, there is another great disadvantage of iPhone against my Treo. With Treo, I could actually just use one hand to type, and I can’t do that with the iPhone. The big difference is that Treo is truly an one-hand operating phone. iPhone is not. I can’t hold my MTR handgrips and type with my iPhone at the same time. And so I can’t type my blog with it. Too bad.
(Picture Sources: Engadgets.com~
http://www.engadget.com/2007/01/09/the-apple-iphone/)
Extra Readings:
我唔會買 iPhone
iPhone這名字早已不屬Cisco?!
這日落圖是在卡斯夫之竹居那邊引用過來的。大家有否覺得這圖有點不自然呢?是否有甚麼地方出錯?氣氛有點不對勁是吧?
對!其實這並不是一幅日落圖,而是一幅日出圖。原則上日落和日出不應是一樣的嗎?何以分得出呢?
很簡單,在香港,黃昏六時左右那些住宅一定燈火通明,而不會像現在那圖中一樣黑沉沉,靜悄悄的。這樣我想起「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這句話。我們習慣了忽略機會的來臨,而反過來卻又常於機會將要逝去前的一刻臨急抱佛腳。
這正如日出與日落的比較:儘管太陽處於同樣的高度,日出那刻的感覺多是純潔而寂靜的。一切都未曾開始,大地正在等待大家的覺醒。
至於日落時往往卻會感覺上華麗得多。大家仍在用盡全力去拼搏到最後一刻,
沒有任何停下來的跡象。最後,人們的努力敵不過自然的規律,太陽還是要下山。斜陽夾雜著驅趕不散的餘溫與人氣把半邊天染紅,似在懷緬早一刻前的喧鬧。
而這紅紅的半邊天也是日出與日落另一個分別:因地熱(與污染?)的關係,日落的天色通常較紅,也較美。右圖正是重貼早前於澳門路環安德魯葡撻對出海邊的日落景色。雖然沒有大廈的燈光作比較,但也頗明顯似是日落多過似日出。
我還是喜歡看日出多一點。日落雖然璀燦、華麗,但卻會使我自覺黯然神傷。日出雖較單調及平淡,但卻充滿無限可能,使我有一種「希望在今天」的感覺!
鳴謝:卡斯夫之竹居
淩晨五時十五分,Jac Jac 如常睡醒,喊著要奶奶。我熟手地沖了七安奶,抱他坐在廳中吃其早餐。吃完後,五時半,他眼睛瞪得很大,已沒半點睡意,我便開電視看看這時段有甚麼好看。亞視和無線都在做黑白的粵語殘片。我便轉台到 Disney Playhouse Channel,與 Jac Jac 一起看看晨早卡通。怎知也是殘片,不過是「兒童版殘片」。
首先有八十年代畫的 Winnie the Pooh,畫功很“Classic”(老土),對白很溫文(沉悶)。之後是另一套殘片 Sesame Street,但卻很棒!那些自嘲加諷喻式的幽默真的使我拍案叫絕!而 Jac Jac 也看得很投入,因為他認得電視裡的 Ernie。Jac Jac 擁有兩隻 Ernie 公仔,一大一細,嬰兒期已陪伴左右,所以特別親切!
(右邊附圖是一幅經典的 Sesame Street 漫畫的膺品,可憐的 Big Bird!)
根據 ZDNet 的一個特約 blogger Ed Burnette 昨天指出,原來在美國的 trademark law 規定若那 trademark 有六年沒有使用,便要將名字交出。Infogear 於九九年尾開始擁有 iPhone 這名字。二零零零年 Infogear 被 Cisco 收購,iPhone這擁有權亦嫁雞隨雞跟埋過 Cisco。但直至二零零六年尾,Cisco 旗下的 Linksys 才首次用 iPhone 這名字來出其 VoIP phone product,而且還似是 Cisco 臨時拉伕叫 Linksys 要趕及 Apple 出機之前那一刻截糊。但全世界那時都已知 Apple 會出 iPhone,所以 Cisco 這樣做法簡直是想做禤中怡口中的「釘王」!(圖中見到那 packaging 上,明顯地那 iPhone 的 logo 只是將貼紙而已!picture source:http://blogs.zdnet.com/Burnette/?p=236)
如果這是真的,那蘋果很大機會不費吹灰之力便贏到這場官司,就算要庭外和解,Cisco 都不夠籌碼向蘋果拿得好價錢!
講開又講,iPhone 這話題似乎有排都唔會降溫。TechCrunch 指出單在 MacWorld 宣佈 iPhone 當日在 Engadget 有一千萬個 pageviews!而如大家仍對 iPhone 有很多疑問,可去 Mac expert David Pogue 在 The New York Times
好靚的一部機!不過我唔會買,一來我冇錢(冇多餘錢),二來我的 Treo 及我的兩部 30GB iPod 仍健健康康。冇藉口買新機。三來 「大Touch-screen 加薄電池」可能有隱憂。
(picture sources: SFGate.com)
股價
我唔買不等如冇人買。起碼 Steve Jobs 就對這產品充滿信心 (well, he always does), 而Apple Inc. 的股價在宣佈 iPhone 後更連升兩日,還帶動美股上升。
但有人歡喜有人愁,各大電話品牌的股價卻應聲而下。奇怪地,在眾多對手中產品定位與 iPhone 相距最遠的 RIM (Blackberry) 卻跌得最慘烈。坦白講,各大 iBank(解作「投資銀行」,那「i」與 Apple 無關)會否每個員工像現在一人一部 Blackberry 般再一人一部 iPhone 呢?我估暫時唔會。若暫時唔會的話,咁 Blackberry 仲有得做多一陣!
改名
Apple Computer Inc.改名為 Apple Inc.,刪掉了 “Computer” 字樣,用意是要 Apple 跳出「只是一家電腦公司而已」的框框。不過,話說回來,其實「電腦」的定義一早已愈來愈模糊。由性能來看,PDA、手機、數碼相機和 MP3機的處理器可能全都比我小時候的 Apple IIe 快!由功能來看,基本上現在的 PDA可講電話,手機可拍照和聽歌,而現在 Apple 就將 MP3機加進電話、相機及 PDA 功能,運行 Mac OS X (但不知可否自己加 software application,不過就算可以,也可能是 Mac based),可上網,有 Google Maps 及 Yahoo push mail,原則上與一部微型電腦沒分別!
有型
除了設計得異常漂亮之外(which is Apple 的強項),這部 iPhone 還有何過人之處呢?又或者換過角度說,這部 iPhone 比以前Motorola 的那部 ROKR進步了多少?比其他品牌的例如 Nokia 5300 Xpress、Sony Ericsson W810i、Samsung Ultra Music之類的音樂手機又如何?單看 spec 又發覺其實無甚特別,iPhone 做到的,其他品牌其實也一早做到,只不過冇 iPhone 做得比人靚,比人有型而已(at least 比它的師兄ROKR靚多多聲)。其他「新科技」,例如那 sensor, 已不是真的新東西。
但這一個「型」字就已使其他對手拍馬都追唔到,因為「型」是有代價的。iPhone 的型某程度是在於它的3.5吋全 touch screen 加超薄機身。要推郁這樣大的 screen,電池容量一定不小,而要 fit 這大電池於這樣薄的一部機的確有點難度!這方面相信現今世上可能沒有其他公司有能力做得比 Apple 好!
電池 & 3.5″ Touch Screen
而為了有超薄機身,電池一定要超薄,而且一定是內藏式的,不可更換。但試想想 talk time / movie playback time 五小時 & music playback time 十六小時,即是說 roughly speaking 如你聽了兩三小時歌,看了二十分鐘短片,talk time 只剩兩三小時多些了!(As a reference,Sony Ericsson W810i claimed 的 talk time 是九小時 & music playback time 三十小時!)不竟,電池一向是 iPod 的死症!但一個 music device 冇電唔緊要,最多暫停 entertain 自己,但若 communication device 冇電就大鑊得多!
電池這項目咁麻煩,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要推郁大食的 3.5吋 touch screen。但這犧牲值不值得就見仁見智。例如我之前用了很久 O2 PDA phone,結果 之後反而 prefer 有 hard keyboard 的 Treo。而且我覺得如果要用手指唔用篤篤,會搞到成機手指模!而且隻手指肥 D 都唔得! 再加上我見 Steve Jobs 表演的 video 內,操作 touch screen 時並不是 one-handed operation,有違現今 smartphone 設計的大方向!
Why not 3G?
另外,為何 iPhone 不是 3G phone? 作為新一代的電話,我會以為我可以用這 iPhone 直接上網、check Google Maps、download movies 和 music 等等。現在有 WiFi,但明顯與有 3G 的世界有一段距離。現在暫將獨家發售 iPhone 的 Cingular 有 HSDPA network,早前剛推出的 Treo 750 也都採用。經 Cingular 推的 ThinkPad 也亦 由 2006年一月初開始已 support Cingular 的 HSDPA,為甚麼 iPhone 不 support 呢?
$$Price$$
最後,價錢問題。Apple Daily 話蘋果「低價」手機市場。如何是低價?以 US$499 4GB 的價錢與其他對手比,Nokia 5300 Xpress US$299、Sony Ericsson W810i US$399,都比 iPhone 平,不過不包 4GB memory。那差價就當是 memory cost 吧?不要忘記,這US$499 是在美國與 Cingular 簽兩年約的價錢。到時齋機又要另一計了! 而且,這價錢換來的是 4GB,for iPod 迷來說,又唔夠 capacity 取代我部 30GB iPod 來播 video。For 普通 user 又可能太複雜。不過咁,「靚」和「型」本身是值錢的。值多幾多就見仁見智了。
講咁耐話唔買 iPhone,但最後其實iPhone 是不是叫 iPhone 都未知,因為 Cisco 旗下的 Linksys 其實已擁有 iPhone 的 trademark 多年,現在要告蘋果侵權。最後會否似 Creative 與 Apple 之前關於 patent 的訴訟一樣,Apple 大額賠款了事呢?我估都有機會,但 Cisco 比 Creative 大得多,未必咁易傾!睇黎 Steve Jobs除了自己公司內部的事外,仲有排煩!
收到速遞送來兩本《Why we blog》。原本正離開 office,在門口見到有速遞員喊我的名字,連忙搭訕、認頭、簽收。
一打開,嘩!不是賣花讚花香,但真的,印刷相當精美,全彩頁,熨膠封面,不似是賣$68一本的書。我趕忙拍了照,但沒有相機在身,只好用手機來拍。雖然效果強差人意,但都叫做有D野睇!

一開始有梁文道先生寫的序。然後有 hang,middle 等談 what is blog,Blogger 的心路歷程,甚麼是 blog tag 等。作為一個 blogger,見到有由其他「真 blogger」描述的感受,感覺比之前讀其他各傳媒論及「Blogging」這題目好得多。不一定是 quality 的問題,而是可能是貼身不貼身的問題。之前也有專題報導過 Blog(例如 Sidekick 在壹周刊那兩篇:Blog 潮實錄@壹週刊 & 中國博客狂熱@壹週刊),但 focus 又不是每一篇都很地道。畢竟,Blog 是一件與 community 連在一起的產物,一定會很 localised。所以也 deserved 一些 localised 的報導和研究。
跟著有八個 blogger 被訪問關於「一個寫 blog 的理由」。然後就是那三十八篇文章加另外六十二個 blogger 推介。內容不在這裡多講了,要知道誰是那八、三十八及六十二的話,便快快買本自己睇啦!不過可以說,我只是那六十二的一位。但有幸做這六十二份之一也已是相當榮幸了!尤其因為我被篇於「綜合類」,所以附近的猛人有亞占,雲海,hang,sidekick,星屑醫生等,與他們為鄰真是使我受寵若驚!而且,當我看過那三十八篇作品,也自覺自己未夠班!未被選中也是應該的(except 如果原本他們若有一個主題是講 BB 的話,我相信關於 Jac Jac 的文章應不會落選掛?我寫得唔好都可用 Jac Jac 個樣搭救啦!)
又,big mistake!Sina 的 editor 以為 Jac Jac 是我個女!他們介紹我時竟說:「由生活上的飲食、電影、旅遊,到時事、哲學皆有涉獵,及以網誌記下女兒 Jac Jac 的成長點滴」?!可能被我之前的「 美少女玉照」誤導了?一笑!
日本的遊記仍在連載中,為何這麼快便轉題目?原因是因為反正日本遊的遊記還有好幾集才埋尾,故此倒不如索性早點在記憶還是很新鮮時開始寫這澳門遊記。
我們這次澳門遊主要有兩大目的,第一是休息,第二是見朋友。我們有朋友一家三口從多倫多回來,想到澳門走走,而我們亦有另外兩個多倫多朋友也是澳門人,所以便相約在澳門見面。

我們只住一晚,而且亦不會去賭,所以選酒店以好瞓、乾淨、方便為主。我們考慮過新開的萊結果我們選了利澳(Rio),因為據講這酒店既新而且又特別便宜。果然名不虛傳!內裏裝修很新,床單被舖洗手間牆紙都又很乾淨!而且最好的是房間內沒有煙味!
說起煙味,不得不欣賞香港幾日前開始的禁煙條例。在澳門,於酒店大堂、升降機內等隨處可見吞雲吐霧的人。我們的酒店也不例外。很久沒有這樣近距離去嘆二手煙喇!在這裡,走到任何一個角落都會被煙包圍。真的很慶幸在香港已不再需要遇到這情景!
我們放下行李後,第一站是附近的「漁人碼頭」。說是「附近」其實有點多餘,因為在澳門,只要不過氹仔路環,甚麼地方也算在「附近」。Anyway,漁人碼頭是一個很有趣的景點,在市中心海港旁的一個漂亮的 complex,有購物有機動遊戲有餐廳有影相景,有腦過香港的「星光大道」多多聲!
漁人碼頭近日多了一個景點,就是聖誕節才開幕的萊斯酒店。太貴,住唔起,而且又冇
房,所以我們只步行去食午餐及拍照。幾 classic,有點似廸士尼酒店,尤其似剛開張時:都是未搞掂便開業!
午餐房睡了一大覺午覺,我和老婆都是感冒未清,所以不需半瞬間便睡著了!充足電後,黃昏時便和其他團友會合去路環的「安德魯」吃葡撻。葡撻比在香港 KFC 的香和脆,不枉我們山長水遠去路環吃這兩隻葡撻!葡撻好吃,但景色更美,謀殺了不少相機記憶體及電池。


食完蛋撻、拍完照,我們便起程去下一站:氹仔「手信街」。手信那部份沒有甚麼好記。反而我們由「豬扒包」那家店子步行去手信街之間的那段路途經的小街全都很古色古香,很明顯的澳門政府是有用心思規劃過。
這使我想起香港近期保育(或破壞)古跡的努力。香港作為一個前英國殖民地,有歷史價值的古跡不會比澳門少,但香港政府對於保育文物的意識就比澳門差得多。澳門所嘗試保留的,是一些感覺、一些歷史以及一些文化,是軟件上的東西。至於香港卻著眼於建築物本身多過背後的意義,只顧硬件不理軟件,取態很不同。誰較可取?似乎香港人都是受「軟」不受「硬」。何志平也因而立即趕著要將「集體回憶」加進文物保育的考慮清單上!
到了這步,我們的行程剛過了一半(扣除睡覺時間的話)。下一篇會繼續介紹當晚的豐富中菜晚餐以及第二日的雲吞麵早餐和葡菜午餐,還有金碧輝煌的永利和未建成的貝拉焦酒店 (Bellagio)!
下期再續。
為悼念出前一丁的創辦人、即食麵之父吳百福的離世,我們今早的 brunch 是兩大碗北海道豬骨湯底的出前一丁麵,加了煎香腸,金針菇,野菇及翡翠豆苗。非常美味,賣相亦甚靚。
但因為太肚餓,煮好後便一股腦兒吃掉了,忘了拍照留念。
很好聽。
讓我想起黃耀明、Radiohead,也讓我想起荔園。
更讓我想起 Form 4 時做過 choir 代表學校出賽(我那時更是 tenor)。當時唱的,正是《西風的話》!我們還用「二部輪唱」來演譯這首曲!
怪不得聽這歌時那樣親切!
而且,這也讓我繼續肯定自己是陳綺貞的歌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