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Jac登台第一次!

為了讓 Jac Jac 體驗一下面對群眾的感覺,我們幫他報名參加了某機構在週末於奧海城商場中庭舉行的兩至三歲「寶寶天才表演」。二十位參賽者當中,有人表演魔術,有人表演打高球,有人表演跳舞。

Jac Jac 的絕學是唱歌,所以表演的項目就自然是在台上高歌一曲,而且還是他的首本名曲「ABC」:

他真的為這表演而興奮。未輪到他,他已急不及待想衝上台!之後在台上又唱得既滿足又用心,唱完更向台下的評判們和觀眾們鞠躬!

結果?請大家自己看看啦(正式結果於 3 分 15 秒時揭曉):

其實無論結果是怎樣,見到 Jac Jac 在台上這樣開心(尤其是之後再上台時又跳又跑,還到處揮手飛吻),最緊要的目標已早達到。我想,關鍵是整個過程是 Jac Jac 自己主動參與。歌是他自己揀,上台後又沒有家長伴唱,也沒有像其他家長安插的 cute cute 服飾、道具,全都是他自己真心、自然的表現。是這些不造作的童真奪取了評判的歡心吧?

當然,多得眾屋企人的教導,他的 ABC 又真係講得很字正腔圓既!

原來,自己的兒子叻叻,做老豆的真係開心過自己叻叻!





牛扒

主菜:
六安士窄身 dry aged 黑安格斯西冷。先塗勻橄欖油,再用海鹽、basil、黑椒和少許即溶咖啡粉醃一段時間。醃好後不加油直接落鑊(煎扒的坑紋鑊),用猛火煎兩分鐘,封住肉汁,再用中火煎一分鐘,反了後再煎多一、兩分鐘。

另外,我將洋蔥切絲,加一執 fennel seeds 炒至金黃和乾身,在牛扒上碟時再淋上面。

配菜:
有機蕃茄切去頂部,在焗爐用百五度焗十五分鐘。另外,用油鹽水灼熟娃娃菜,上碟前再在坑鑊上輕輕煎乾。還有茄醬螺絲粉和焗五穀包作澱粉來源。





相睇

這就是初吻……





舊電視(CG_Art)


(Source:CGHub.com by Siquier via 33 Masters of CG Art: Awesome Digital Inspiration posted by COLOUR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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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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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快樂!




為甚麼他最後這樣悶悶不樂呢?因為未有得在野火會玩燈籠吧?等今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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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投票!

  1. 請大家於本星期日參與2008立法會選舉的投票!

  2. 不用說甚麼「神聖的一票」。投票本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是權利,也是義務。我們不是古希臘的城邦雅典,我們現在沿用代議政制,所以我們要指派一個代表自己意見的人代我們發聲。就是這麼簡單。

  3. 如果你覺得呢樣唔好果樣唔得,又或者想讚呢樣做得好果樣應繼續…… 但又唔到你親口出聲表達,咁你係咪應該搵個與你同聲同氣的人代表你?

  4. 用這個角度看,你投票時如果怕煩,最簡單的就是鍾意邊個就選邊個,不要理會他/她是否已會高票當選或他/她係唔係都做唔成。你的一票是用來表達你的意見,告訴大家那種聲音有多少人支持。

  5. 所以,我提議大家不要理會那些「告急牌」和「鐵票」。不要讓別人告訴你去選誰。你可以從別人口中了解那些候選人是誰,但到最後都是要自己揀。要有足夠資訊之下揀,而不是「盲從」或「盲反」。如我所說,這是你的權利,不要將這權利拱手相讓予別人來操控。

  6. 只要有根據自己意向投票,無論你選了建制派泛民派還是中間派,與及結果誰當選,其實都已體現了民主的一步。如果真係揀唔落(冇個識,或者冇個好),咁都應該去投,但投白票。即是唔 tick 任何一格。

  7. 白票也是說話發聲的一種,也是你的權利(你有權表達你對所有候選人的不滿)和義務(你有義務甚至責任去讓大家知道這個社會怎樣想)。白票會被計算在內,所代表的聲音會被考慮。反之若因為同樣理由(冇個識,或者冇個好)不投票,只是代表了社會風氣未夠成熟,不適合自己話自己的事。

  8. 最後一句:投票時間由星期日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全日由朝到晚流流長,出外飲茶前,下午去完街回家途中,食飽飯要落街散步消化一下…… 總有機會順道經一經投票站吧?
  • 下面是朝倉總理(木村)在《Change》內長達二十二分鐘的全國電視講話。希望可以喚起大家投票的心吧!

    CHANGE E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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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ogle用Chrome一統江湖!

    這篇文較長。結論是:Google 遲早會借 Chrome + Android 一統整個天下。下面就是步向這結論的六步曲。


    昨晨三時在家中開夜車,少不免也會左按按右看看,赫然見到 JackyGoogle Chrome 已可供下載,便連隨安裝來感受一下究竟這 Google Chrome 是怎麼的一回事。以下是我三十個小時後想到的一些有可能的答案:

    1. Chrome 是一個很輕很爽快的 web browser?

    用 Chrome 的第一個印象是:爽!

    按完下載的按鈕,不用再按多少個 “Yes”,安裝過程便已成事。當然亦有電腦專才覺得乜問題都唔問(除了 import 既有瀏覽器的 bookmarks),而且安裝的時候只是下載了一個 installer,而不是整個軟件,感覺上有點不夠安全感。不過,如果它預設的一切都已是合心水的,我又不介意沒有得揀。(這個本就是蘋果與微軟的分別吧?所以現在 Google 這樣做也不應覺得陌生和驚奇。)

    安裝完畢,很自然地立即試試 Gmail、Google Documents 等 Google web apps 來看看速度。真的很爽。再到我平日用 Firefox 登錄時永遠都檔機的 Me.com,速度差不多,但起碼起動了廿秒後結果都可以見到家鄉,而不是 JavaScript error。

    不過,這也難怪。現在 Chrome 未支援 extension / plug-in,也運行不到 Java 和 ActiveX,就像一部大家剛購入的全新 PC,乾乾淨淨,不快才怪!

    2. Chrome 是用來優化 web apps 的平台?

    其實,快與不快是視乎大家在 browser 上做甚麼。近年市面上越用越多人用 web apps,如 Gmail,Me.com 的 Calendar,Editgrid 的 spreadsheet 等。但似乎原本 browser 卻是舊世代的設計,未跟上這科技進步,變成樽頸。慢不特只,還會檔機!

    因此,Chrome 優化了 JavaScript engine,又有 Google Gears 可供大家 offline 用網上軟件。這些舉動應該是吸引大家用 web apps 時更順暢更得心應手。

    但我就未有機會欣賞 Gears 的功能,因為我的電腦是長期 online 的。而至於 JavaScript 的 V8 engine 嘛?剛才已說過,試行 Me.com 時不覺有快到。可能樽頸位是我的 PC,又或是在那 web apps 本身?

    正因為這樣,Google 去賣這 Chrome 時反而強調它 multi-process 的功能。不錯,就算個 platform 幾快都冇用。如果那 web apps 唔生性,一樣死。而且,自從 Firefox 有 tab 這功能(後來 IE 也跟上了)後,有了一個「火燒連環船」的現象,就是如果有一個 tab 死,就全個 Firefox(或 IE)都要殺掉。Chrome 就將每一個 tab 當是不同的 process 分開運行。其中一個要死,都不會「累街坊」(如果大家去 PC 的「工作管理員」一看,就可見到有幾個 chrome.exe 的東西同時運行著)。

    但大家要注意,分開管理並不一定代表少了記憶體的需求。如果大家將幾個 chrome.exe 所耗的資源加在一起,其實條數都係一樣。感覺會好少少,就只不過似是「少吃多餐」的道理,每餐易消化一點,冇咁易食滯(而且可以分段去洗手間,唔舒服要嘔也不用全餐嘔晒出來……),但最終卡路里攝入量仍是一樣!

    還有,如果那新的 tab 是由另一個 link 引出(而不是自己直打 url 或按 bookmark),那他們就會是 under 同一個 chrome.exe 所控制!所以如果這個 group 其中一個 tab 要死,其他同一個阿媽生的 tab 也要陪葬!大家要小心喲!

    3. Chrome 是 Google 用來隊冧微軟和 Firefox 的殺手鐧?

    說到這裡,大家可覺得既然 Chrome 的功能是針對舊式 browser 的死症,那應該是 Google 用來攻擊 browser 世界的一哥微軟 IE 的武器吧? 大家有這樣的想法也很正常,因為微軟剛在前天公佈了他們的 IE8 beta,而且 Chrome 的 Incognito 又和 IE8 的 porn mode 相類似。表像上,Chrome 的出現是衝著 IE 來進場的吧?

    唔,我同意 Jansen 所說,世上有過半的人視「上網」等如那「藍色 “E” 字的 logo」。他們從來不會知道原來仲有其他選擇可以揀(就像選舉時的「鐵票」只會選建制派,因為其實他們都未了解/未聽過有其他候選人)一樣,做成 IE 的慣性收視。那些人連 Firefox 存在也不知道,怕且亦不會意識到 Chrome 的來臨。

    反而 browser 世界的二哥 Firefox 就更首當其衝。Firefox 的兩成 market share 多來自 Tech 友,用 web apps 的比例亦相對高得多。Chrome 的賣點對著現有的 Firefox 用家會更吸引(So far 我聽大家的評論也是全是以 Chrome 與 Firefox 來比,絕少人提過 IE7/IE8)。

    那 Chrome 比 Firefox 是否很有優勢呢?沒錯,用 Chrome 看蘋果日報不會檔機,但只是因為 Chrome 連 Java 都未支持!同是開了十二、三個 tab,Chrome 今日死過兩次,但 Firefox 就沒有事。Firefox 上的 plug-in 如 deliciousRTM 甚至 RSS detector,Chrome 全都欠奉!

    另外,一個非常累街坊的 process 就是 Flash。其中一個在工作管理員上的 chrome.exe 會特別扯 CPU,那就是一個專行 flash 的 process。如果你 kill 了它,轉頭所有網頁的 flash 都會變「黑面」!

    數著數著,發覺 Chrome 暫時真係未得。但這全都代表不了甚麼。Chrome 是 version 0.2,Firefox 是 version 3.0,比來幹甚麼?假以時日,Chrome 總會趕得上 Firefox 吧?(Lehman Brothers 覺得要 Chrome 追到 Firefox,只要需時兩年。)而且,在 Google 的本業廣告業務上看,現在的 URL bar 又係 search bar,再加上所有在 Chrome 運行的 web apps 理論上都可被當作 keyword search 來賣廣告,收入來源大增!

    Google 要郁 Firefox 也不無道理。Valleywag 這篇文章就說原本 Google+Firefox 的結盟關係慢慢褪色。Google 不再是 Firefox 的獨家 search engine,Google 不想 Firefox 坐大,便先下手為強…… 嘿!

    4. Chrome 作為今後 Operating System platform 的新標準?

    那是否等如 Google 不放微軟在眼內呢?又不盡然。Google 不理會 IE,因為一向 Internet 都是微軟的弱項。Google 看上的,是微軟雄霸四份一世紀的 Operating System 啊!Jansen 說蘋果想用 Safari 來演一場「木馬屠城記」,現在的 Google 就借自己是搜尋器一哥的地位用 Chrome 在每一部電腦上插旗。

    而正如 keso 大哥所講,到最後,日後的應用軟件會以 web apps 的形式出現,並依據 Chrome 背後的標準來做 compatibility。這樣便會將 PC 上的 OS 架空,真正做到 cross platform。而整個主動權甚至制空權也會被 Google 奪去!到時,相信 IE 和 Firefox 一定仍繼續存在,但格式/結構上可能已焗住要大改革。 Chrome 最終是不是一哥沒有所謂,或者最終那格式是否跟足他們當初訂下的也沒有所謂,總之無論邊個搞都好都搞到人人乜都網上做,Google 就都會發大達(這畢竟才是他本來的收入來源嘛)!

    當然,這個世界還是位於一個不可知的未來:要 Chrome 的插件完備(等待 Google 開放其 API?),要 Chrome 除了大部份的蟲和 performance 穩定下來,再要 Google 出埋其他 platform 的版本,再等其他 browsers developers 和 web apps developers 以此為藍本以之追隨…… 但以 Google 今時今日的財力人力物力,可能不用等太久。

    5. Chrome 是為 Google 要「一統江湖」舖路?

    其實說 Google 用 Chrome 來爭 PC 市場的控制權也是小看了他。未來眾多 Chrome 的 version 中,最大影響力的,可能會是在 Android(Google 的 mobile phone operating platform)的版本。到時,Google 是將 web apps 帶出 PC 世界,衝向滲透率更高的手機市場

    沒錯,蘋果已用 iPhone 踏出第一步。但,Google Android 有不同價位檔次的 hardware support,有 Google Gears 的 offline 運作功能,更大路!冇 PC?唔緊要!買唔起 iPhone?Android 燕瘦環肥任揀!電話收唔到?照用!這樣一來,Google 統一世界的能力似乎是最高!咦?微軟、雅虎呢?大家已忘了他們吧?(早知這樣,早前他們不如合併了算啦?)

    6. 終極一步?

    但我幻想那「一統江湖」的情景還欠一步:到了大家已將所有 process、所有生活都經 Google 有關的 services 來發生(這不是妄想。現在大家不是所有東西都是經微軟 Windows 嗎?),那大家會否擔心其實 Google 是 Evil(看看原本的 EULA 吧!),會 capture 晒所有 data,然後……

    有點像 Terminator 裡的 Skynet 嗎?不同的是 Google 不只是控制軍方,而是控制我們每一個人





    曲:陳百強
    詞:鄭國江
    唱:陳百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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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og Day 2008

    有人說,如要了解一個人,最簡單就是去看看他跟甚麼人交朋友。我說,如要了解我,最簡單就是去看看我每天愛讀誰的網誌。

    趁一年一度的 blog day,不如就讓大家看看我在 Google Reader 的427個訂閱中每天必讀的其中五個網誌吧!我知搞手說要「建議介紹一些新網誌」,所以我這個名單一定違規,因為他們全是資深 blogger 啊!不過無法。我已有好一段時間沒有找新的網誌來看了。

    排名 ~ 由認真到消閑:

    1. 陳生:1-555-CONFIDE
    2. 公園仔:The Dukedom of Aberdeen 香港仔公國
    3. Stannum:餘弦棧
    4. 陳奉京:公牛擠奶
    5. 大雄:大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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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BlogDay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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