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 Anderson, the author of the best selling “The Long Tail” has a new book “Free: The Future of a Radical Price“. And as suggested by the name, this book should, of course, available for free. Yes, really, you could read the full version below, word by word, for all 288 pages, for free! Enjoy! (Remember to press the “Toggle Full Screen” button on the top right corner to read it in full size.)
But if you really want to buy it (and support Chris financially for some reason)(or you simply want to be able to read it during your toilet sessions), you could always buy it from Amazon.com with a price of US$26.99. Well, it’s your choice!
Further Readings (and could be more interesting than the book itself):
Free! Why $0.00 Is the Future of Business also by Chris Anderson (Wired Magazine)
PRICED TO SELL ~ Is free the future? by Malcolm Gladwell (The New Yorker)
Dear Malcolm: Why so threatened? by Chris Anderson
Malcolm is wrong by Seth Godin
Free is not a digital choice, it is an inevitablity Comments by Chris Anderson on John Gapper’s Blog
Free vs Freely Distributed by Mark Cuban
Chris Anderson, Malcolm Gladwell And A Look At Free by Mike Masnick (techdirt)
Gladwell, Anderson and Godin: All wrong for the typical writer by Mitch Ratcliffe
Free – is not a business model (Start Up Blog)
Seth is Wrong: Free is a Marketing Model, Value is a Business Model by Joseph Ferrara (Real Estate Blog)
The Cost of Free by Phil Wainewright (ZdNet)
Freemium and Freeconomics (Fred Wilson)
Why Malcolm Gladwell is Wrong about Chris Anderson by ED WELCH
The Limitations of FREE; Godin vs. Gladwell by Guy LeCharles Gonzalez
Godin vs Gladwell vs Anderson on the Price of Free by Gil Reich
Free – Ignoring Forgone Profits by Rags Srinivasan
This blog is Free (scarcity, abundance and rational discourse) by Michael Motta
Free: It Works, It Cries, It Bites (ReadWriteWeb)
友人看罷昨天的《一個電話》,問我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我就讓她看看兩年前的今天我貼過的文章,寫的是我們的故事。現在我將它重貼如下: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們的拍拖週年紀念日。有朋友可能知道我們是小學同學,那或會問為甚麼我們的拍拖紀念日不是幾十年前我們小一時的九月一號?
的確,我們是小學一年級便認識的。但當然我們並不是由六歲拍拖到現在啦!我們正式開始是一個長大後的一個暑假(我「拍拖」的定義是由大家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那刻開始)。故事(的簡化版)是這樣的~
我們一班小學同學在小學畢業後都會在每年的暑假、寒假一起聚會。十二、三歲開始,男男女女十多人一起去宿營、卡拉OK等等。這些聚會一直到了我到了澳洲雪梨升學仍有繼續。每當我放假回港,我們一大班人便有更大理由又聚在一起啦,話要與我 reunion 喎(其實見得比我仍在香港是更密)。
而因為我到了外國後不斷與小學同學們用書信通訊,所以反而從分隔兩地後開始大家反而更熟絡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有 blog 這回事的話,那可能反而會少了那些 one to one 的 personal touch 啦!)。
各自都熟絡了之後,我們在假期會做的活動有時亦變為沒有那麼群體。有時可能甚至只是兩個人。我和她的單獨約會也慢慢地從那時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何她會肯答應。但我們曾一起去自修室溫習(那時她仍在香港讀中六,而我就在放假。回看那時,我的企圖似乎很明顯啦!),一起去行山,一起去行街。兩個人一起去這裡去那裡好像一件很自然的事。但關鍵是我們從沒有說過是在拍拖。
如是者過了兩年。當時她亦已升學到加拿大多倫多,而因為我倆都各自離開了香港一段時間,我們在書信上談到的話題就比與其他仍在香港的朋友更有共鳴。而亦因為這樣,我們彼此之間就更覺親密。我們在外國生活所遇到的難題或歡樂可互相分享和分擔。而各自對於外地「人生路不熟」的感受以及各自在當地如何被外國人欺負等等的體會就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之間才會懂。甚至有很多秘密就只有她,一個身處相隔地球半個圓周,有十幾小時時差地方的她,才知道,亦才明白,或甚至才會 bother 去知道和明白。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已成了對方最要好的朋友,或更多。她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份。她已成為了我這個人的一部份。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但下一步可以怎樣呢?其實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說我「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但現實上說來我從來都不曾和她一起。起碼我所指的是地理上我們根本不是在同一個經緯。要在同一個經緯上出現的話,我們只有相約在每次暑假、寒假在香港見面,有群體的,有單獨的,繼續我們的行山,行街,行路…… 但行到假期完了,卻又像甚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家繼續做大家的好朋友。回到自己的地方,reboot,然後又重新等下一次假期的再臨,再行過,再由那「好朋友」這一點再開始過。循環不息。
結果,有一刻,我決定要脫離這無止境的循環。某年暑假臨要搭飛機回雪梨開學前的一晚,還記得那是其中一個小學同學的生日卡拉OK,完了後我要趕回家執行李,故我她便相約到半夜再傾電話。那晚我們兩人都不想收線,像是大家都在等待對方要說些甚麼似的。我們開始倦,開始語無倫次,但也不捨得收線。結果,差不多談到天也光了,我終於鼓起勇氣(但口齒含糊地)說「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之後所發生下去的事絕對不是一條直路,要幾精彩有幾精彩,但要幾不開心卻也有幾不開心!但無論之後幾多波節,幾多高低也好,沒有那一晚的起點,那之後就甚麼也沒有得可發生。所以我很慶幸那一晚我最終有這勇氣去說出這句話。可能是我一生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沒有它,之後也不用說「嫁給我吧」和「我們願意」這些後話了。
老婆,Happy n-th Anniversary!
十六年前今天的凌晨,我與她談了幾個小時的電話。就是這個電話改變了我的一生。又或者更正確地說,那刻之前其實我並不知道我將來的路是會如何走,而這個電話就決定了現在的我與及現在的我們。
如果當時我們沒有通過這個電話,或者當時我到最後都沒有在電話中說出我要說的話,現在的我們又會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嘛,可能要到由那一刻分裂出來的另一個平行宇宙看看才會知道答案。
不管那個宇宙是怎麼樣,我很慶幸當時我做了這個選擇和這個行動,從而建構了我現今的這個宇宙。我很愛我這個宇宙的人和事,也為自己可以有份主宰(縱使與其他力量比較,我只擁有有限度的影響力)我宇宙的去向而欣慰。
My Dearest Girl Friend + Wife, Happy Anniversary!!
延伸閱讀:想知道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嗎?請看這裡:
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重貼)
早前在 Facebook 報導 Chester 終於識爬,識企和識扶著步行。今日就貼了一套連環圖,讓大家看看他努力爬行去捉波波的英姿。
自從他自己可以爬、企和行之後(說的只是前天起的事),他就再不肯讓我們抱著玩和抱著睡。就算他多倦多想睡,他也要掙扎離開我的臂,讓自己跌落床繼續爬。如果在他自己的小床就更不會睡,因為他自動會伸手抓著圍欄拉起自己然後行到床尾,攪攪那吊在床頂的玩具,跟著一個不穩會跌回床中,但又再伸手抓著圍欄再次拉起自己然後行再到床尾…… 如是者,昨晚我陪他睡時他就做了這循環動作廿幾次直到我也累透(因為我要不斷在他衝撞和跌下時伸手在各方護著他的頭),他還未肯停……
他也很愛玩波波。他會拿著一個大波,舉高放低舉高放低舉高放低舉高放低…… 數十回後向前拋,然後自己爬去抓回來。過程當然不會這樣順利,因為有時波波會被愈碰愈遠,而他又會鍥而不捨地追到底!有時路過爬經我們便會伸手搭上我們的身體借力企起,然後扶著我們起步就行!結果行下行下便會走遍全屋!
我扶他行路的宗旨是這樣:我堅持不會捉緊他,如果他真的要跌,就要讓他跌。這樣他才能憑跌下的經驗學到那一道力用得未夠,下轉再調較。如是者跌了幾次他便已行得愈來愈穩了!差不多不用借我的手力也站得住腳!要知道,我們行路的原理是首先要將重心移離重心腳,讓身體向前跌,然後伸前另一隻腳接住自己,變成重心腳,再反覆交替這:移重心、跌、移重心……的循環。所以,要懂行先要懂跌啊!
我們這裡都想起同一個問題:究竟 Jacob 當年又是哪個時候開始爬和行的呢?跟據紀錄,Jacob 近乎從來沒有爬過,一開始就企起身起步行,時為八個月。Chester 跟 Jacob 在這方面可說是近乎一樣!
至於說話呢?暫時 Chester 仍在 Wah Wah Wah 和尖叫的階段(也有叫個 ma ma,mom mom 和 ba ba,但似乎是未有特定意識的聲音)。同期的 Jacob 也一樣在嘗試發同樣的聲音。不過,除了一個字:普通話的「抱」(音 “bao”)。他早在個多月前已懂有意識地說 bao bao bao 然後伸手要人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