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我唔會買 i… …」系列時間。
每逢 Steve Jobs 穿上 501 加 993 在台上講話後,我總會發一篇謬論去說我如何「不會」買這「i 系列」的新玩具,主旨是來化解我內心的酸葡萄。
但今次不同。無論 Steve Jobs 昨晚說到那新產品如何吸引,我都會斬釘截鐵的說「我不會買 iPhone 4G」!原因?因為根本上就沒有 iPhone「4G」這回事嘛!!人家說的是「iPhone 4」呀!
其實也難怪。蘋果一向叫之前的版本做 iPhone 3G 與 3GS,而且之前 iPod 也是用類似的叫法(classic / mini / shuffle / nano / touch 都會由 1G 起一直到 3G~6G為止),所以自然地也會以為今次的 iPhone 會叫 4G(但這卻會使大家誤會這電話可以駁上 4G 流動電話網絡啊!)。
爛 gag 搞完。簡單短評一下這部新機。蘋果真厲害!前拍鏡頭、閃燈、Multitasking、5 Megapixels、拍片、(較)長 talk time 這些別人來說已幾歲大的舊功能,在 Steve Jobs 口中,竟可以變成賣新機的大賣點!這可看出 Steve Jobs / Apple / iPhone 的品牌魅力之强!
不過,說真的,我下一部電話還是會買 iPhone。可能不是 iPhone 4(因為我的 3G 仍好端端在運行中 ~ 而且也未供完),但,我已離不開那 iPhone OS 了!對我來說,那貼心順人的操作介面 / 平台才是多年來「i 系列」的致命賣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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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會買 iPhone
我唔會買 iPhone 3G!
我唔會買 iPad!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不幸。】
我站在牆欄邊,深呼吸了一口氣。望向下面,那是圍牆的外面。我記得只要安全著陸,再擺脫自己的影子,我便可以從此離開這個鬼地方,重獲自由了。
我對這次的成功機會不抱太大的期望。畢竟,這並不是一項愈有經驗便愈易成功的事兒。一切可能都是任由運氣主宰。但這卻是我唯一的出路啊!想了這麼多,我還是躍身一跳,向著牆外直插而下。
我還未得及站起,影子便一手抓著我的衣袖,對我說:「你不可以這樣走啊!」又是你!我心想。「你這次又想怎樣?」我不奈煩地對它說。
「你究竟到何時才會明白?這樣做是不會有結果的!」影子似乎在苦口婆心地勸我,但我去意已決,它說的每個字我也不會聽得入耳。但影子似乎不想放棄,續道:「他們不會讓你走的!因為這詛咒是對你永世的懲罰!」
我不服,便對著影子怒哮:「我只是借了那個爛鬼 4G 電話樣板去典當,又沒說過不會還。而且,就當我是偷了東西,也罪不至此吧?」
「我要說多少次你才肯聽?那姓郭的早已將我們的命去換來他的身家,我們的靈魂本就賣掉了給那白色的魔鬼!」影子這番話似曾相識。如他所說,他其實應對我說過不只一次。「自從那暴瘦的老頭十年多前突然重掌公司大權,將公司改頭換面,將那原本七彩的蘋果塗白,然後用不同的產品統治這世界,你便知道他背後一定有一個不可告人的力量在支撐著!你要與他搞對抗,注定不會有好下場!」
我聽到這裡,心裡突然想起聖經故事裡伊甸園內那條魔鬼化身而成的毒蛇,與及被他誘導夏娃吃掉了一口的那紅蘋禁果。那蘋果忽然白光一閃,我便失去知覺昏暈過去。
醒來的時候,我正躺在宿舍的床上。我覺得頭疼欲裂,便起來坐在床邊看看身邊的鏡子。噢,這回是個男的,也好!要逃的時候跑也可以跑快一點。唔,也是時候去計劃一下我的第十三跳!
~ 完 ~
hmm… well, thanks Wally…
and I love this line: “It worked great until my fourth stein, then it started misspelling everything.”


By the way, this is in fact by itself an experiment by Scott Adams to show how long it takes to complete the publishing cycle of a comics work. Interesting.
Source: dilbert.com/blog/entry/thatlost4g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