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我唔會買 i… …」系列時間。
每逢 Steve Jobs 穿上 501 加 993 在台上講話後,我總會發一篇謬論去說我如何「不會」買這「i 系列」的新玩具,主旨是來化解我內心的酸葡萄。
但今次不同。無論 Steve Jobs 昨晚說到那新產品如何吸引,我都會斬釘截鐵的說「我不會買 iPhone 4G」!原因?因為根本上就沒有 iPhone「4G」這回事嘛!!人家說的是「iPhone 4」呀!
其實也難怪。蘋果一向叫之前的版本做 iPhone 3G 與 3GS,而且之前 iPod 也是用類似的叫法(classic / mini / shuffle / nano / touch 都會由 1G 起一直到 3G~6G為止),所以自然地也會以為今次的 iPhone 會叫 4G(但這卻會使大家誤會這電話可以駁上 4G 流動電話網絡啊!)。
爛 gag 搞完。簡單短評一下這部新機。蘋果真厲害!前拍鏡頭、閃燈、Multitasking、5 Megapixels、拍片、(較)長 talk time 這些別人來說已幾歲大的舊功能,在 Steve Jobs 口中,竟可以變成賣新機的大賣點!這可看出 Steve Jobs / Apple / iPhone 的品牌魅力之强!
不過,說真的,我下一部電話還是會買 iPhone。可能不是 iPhone 4(因為我的 3G 仍好端端在運行中 ~ 而且也未供完),但,我已離不開那 iPhone OS 了!對我來說,那貼心順人的操作介面 / 平台才是多年來「i 系列」的致命賣點啊!
其他「我唔會買 i… …」系列文章:
我唔會買 iPhone
我唔會買 iPhone 3G!
我唔會買 iPad!
The new iPad commercial — “What is iPad?”
iPad is thin. iPad is beautiful. iPad goes anywhere and lasts all day. There’s no right way or wrong way. It’s crazy powerful. It’s magical. You already know how to use it. It’s 200,000 apps and counting. All the world’s websites in your hand. It’s video, photos, more books than you can read in a lifetime. It’s already a revolution and its only just begun.
Other news about iPad:
我唔會買 iPad!
Meet iPad
hmm… well, thanks Wally…
and I love this line: “It worked great until my fourth stein, then it started misspelling everything.”


By the way, this is in fact by itself an experiment by Scott Adams to show how long it takes to complete the publishing cycle of a comics work. Interesting.
Source: dilbert.com/blog/entry/thatlost4gphone/
真是後知後覺!原來香港的 Google Maps 亦已有 Street View(註) 了!害我今早花了半小時到全港各處「遊覽」!第一件事是到自己家出面條大街與公司大閘看看有沒有自己的樣子(你知啦!萬一自己的傻樣被 cap 了,咁就要搵窿捐!)。也嘗試進入菜園村 cap 圖留念,但因為找不到菜園村的大門口,故只能在外圍兜了個圈。
在尖東某戲院門外見到海雲台的海報,再加上大家穿的衣服,估計拍攝時間大概是去年的夏天至秋天左右。一些較新的道路如位於舊天星碼頭前連貫灣仔北與中環的龍滙道便未有 Street View。但這已比 Google Maps 本身較 update 了 ~ 在地圖上昂船洲大橋還未埋口呢!不過一兩年前仲誇,當時已開幕數年的迪士尼在地圖上還是爛地一塊!
下面是我在尖沙咀碼頭嘗試「拍下」的一幅維港景色。尖沙咀碼頭也快被拆,這幅圖遲些也變絕版了。原本其實也沒有想過在這裡拍,但當我一路沿著尖東海旁向南看時,發覺海景永遠都被大巴士擋著。香港真是太多車了!

Links to Google Maps
註:在地圖左上角的黃色人仔拖到有藍邊的行車路上,讓綠圈踏進街位時放手便有有得睇!而如果在 iPhone 上看,便要先 “drop pin” 到有野睇的街上(冇的話,便拖到有的位置),按 pin 上的橙色人仔即可!

iPad 終於出世。這並不是甚麼驚喜。如果結果昨晚 Steve Jobs 改為宣佈一些 iPad 以外的東西,那才是大新聞!反而,未到戲肉前,Steve Jobs 宣佈的公司表現資料卻有點使我意外:不是他說前幾天 Apple 賣出了有史以來第 250,000,000 部 iPod(這些數字大得咁上下便會失去感覺,如麥當勞說自己全球每日賣出一千萬個漢堡包一樣沒有意義……),而是他說原來以 revenue 計 Apple 已爬過 Sony、Samsung 甚至 Nokia 成為賣得最多 Mobile Devices(手機、MP3、手提電腦、攝錄機、相機等) 的公司!
Anyway,看完 Steve Jobs 的 Keynote,再看大眾的評論,發覺大家毀譽參半。我覺得大家仍是偏向從產品和科技的角度多過從 user experiences 角度去看。可能會在短短數小時之內關注並發聲的人多是 geek 底,會較多留意功能、OS、接駁等硬事實。
我反而很在意 Steve Jobs 在開場白時搬出來的 product justification:市場有沒有空間去容納一件介乎 Smart-Phone(如 iPhone)與 Notebook Computer(如 MacBook) 的產品呢?又或者,如果你已經有一部 SmartPhone 和一部 Notebook Computer,那你還有沒有需要再買這件 “Something in Between” 的產品呢?
Steve Jobs 列出這中間產品要可以看網頁、Email、相片、電影、音樂、電子書和玩遊戲,而且這七件事要做得比 iPhone 和 MacBook 都要好。其實我個人認為 iPhone 做這七件事本身已經不錯(這其實正是 iPhone 的賣點!),要好過 iPhone,就只需要一個較大的顯示屏和一顆較快的 CPU(和GPU?)。而要好過 MacBook,就要較輕較薄,要有 Multi-Touch display,而且要較平。看這幾個條件,其實 iPad 是算稱職的(反而現時流行的 Netbook 便未到這水平)。有人說這不可以講電話,又不能運行正常的 MacOS 和軟件。但本來這就不是一件 Desktop/Notebook replacement 或 SmartPhone replacement 啊!
問題是,定位還定位,究竟有沒有人會同時擁有 iPhone + iPad,或 iPad + MacBook,甚至三樣有齊?因為就算市場有空間讓 iPad 存在於一般 SmartPhone 與 Notebook Computer 之間,甚至去搶 Kindle 的生意,但如果 iPad 的出現會影響 iPhone、iPodTouch 和 MacBook 的銷售,這也未必是一件好事。這些問題也反應在 Apple 即市股價上。在 Steve Jobs 拿出 iPad 的頭五分鐘,股價向下直插!但當他開始提及內置 app “iBooks” 如何經 iBookStore 直接買 ebooks 時,股價便拾級而上。相信大家以 iTunes Store 賣歌的往績來看,對它現在賣書的能力也有一定的期望。但當 Steve Jobs 宣佈售價為 US$499(16GB,冇3G版)時,股價竟又大幅反彈!四千蚊港紙,比一般時下 Netbook 貴一千蚊左右,但 performance 好得多,絕對唔貴!

講到咁好,咁其實我自己究竟會唔會買?對於我來說,iPad 能 install 幾十萬個 third party apps,所以就算某些內置功能欠奉(如 Windows 的 tablet 常見的手寫/筆跡畫圖 take notes 功能)也沒所謂,反正總會有人後補。反而更重要的是硬件。以這樣的價錢有這樣的 Multi Touch 顯示屏、厚度(半吋!)、重量(磅半!),真是很難有對手!如果拿這個東西去見客,用內置 “Keynote” 來做 presentation(on screen only),都幾殺!但我不是一名 Salesman。而且,雖然我在家用電腦也大多是用來做 Steve Jobs 所說的七件事,但我也會寫 blog(在 spec 中竟然只得簡體中文輸入!),也會用 Endnotes 來做研究,也要用很多 MS Words 來寫論文(Google Docs 暫時未能完全替代)。又,我也不覺得短期內 iPad 可以讓我玩如 Call of Duty: Modern Warfare 2 之類的遊戲玩得如 PC 或 XBox 般流暢(which is another major reason why I need a desktop)。所以這暫時並不能替代我的 Desktop。再加上,其實我去廁所通常都很暢快(需時很短),也沒有坐在廳中上網、看書的習慣。而且,我看慣的書,短期內也不見得會在 iBookStore 有得賣。所以在家和外出也根本用不著這 iPad。哈!我(暫時)又慳一大筆!
貪得意,學人在 MotherApp 為《五師兄字》弄了個 iPhone app 來玩。作為一個 iPhone 擁護者,就算這個 app 只得一個 download(就是我自己)也沒所謂,就當是留念吧!
Click on the link below to launch iTune Store in PC/Mac/iPhone
http://itunes.apple.com/hk/app/id349930410?mt=8

這 MotherApp 代製的 app 有甚麼特別呢?其實它只是將我的 RSS feed 注入一個 app,效果不會好得過在 iPhone 上的 Safari(如右圖)直接用 reader.mac.com/mobile 來看很多。唯一的進步是有分段和有圖,但沒有連結和其他效果。
問題是,如果訪客直接在 Safari 登入 http://ngszehin.net,結果會看到比這個 app 更漂亮的 WordPress mobile 版(如下圖)。功能更齊備之餘,更連閱讀/回覆留言也可以。(本 app 卻沒/未有此功能。)

倒完自己米,也要說說這個 app 的存在意義。最大的賣點其實是它會預先下載內容於 app 內,每次登入時只需更新未下載過的資料。好處是可以離線閱覽近期的文章(不過因為這樣,首次登入時需時頗久,因為要一次過下載頭十幾篇文章和其附圖)。而且 WordPress mobile 版只懂顯示自行預設的 thumbnail,但 MotherApp 就懂自動拿文章的第一圖來顯示。
唔,想到的賣點就此而已…… 不過,大家不用信我講。你們仍可考慮下載來看看,印証一下我的評語,又或者找 MotherApp 弄一個 app 俾自己!(By the way,今日才知,原來 MotherApp 是一家香港公司。)
大家有沒有一邊行路邊打 SMS/E-Mail/Twitter/FB Status/… 的習慣?怕不怕扑死街頭?
唔使再怕勒!我在 App Store 下載了這個叫 “Type n Walk” 的 app,簡單但有效:call up 個 keyboard 在一個空地任打,然後任你 copy-n-paste 到任何地方(如 E-Mail 或 SMS……)。唯一的分別是這 app 會用 iPhone 的鏡頭即時將前景用作空地的背景。所以,可以一面打字仍一面留意到前方的障礙物(或漂亮物)。而且這 app 專登關掉了通常預設的 auto-rotate 功能,就算經常將 iPhone 擺上擺落(如要伸手按升降機制/開門/拍八達通)也不用要忍受畫面轉來轉去之苦。
下面是我測試的 screen shot。蠻不錯!


這是他們的網址:www.type-n-walk.com。上面還有 product demo 的 YouTube 影片呢!
昨晚那篇是本新居的第一 post。現在再補充。
首先,我再次要後悔不早一點獨立。如我所說,整個搬家過程,由 installation 到揀 theme 再加些少 customization,全程真的可以在一小時內搞掂並開張大吉(Wordpress 的 安裝過程真的如他們自己所吹噓,是一件五分鐘之內的事)。其間我已建構好用分類來定 URL 永久連結(現在歸納為三大分類:湊仔經,吃喝玩樂和民間研究),加入 tagging 系統,做好 Google customer search engine 和 XML sitemap,更新了 Feedburner feed,甚至連 iPhone 的 WordPress 2.1 blog client 也弄好!
唯一的問題,是舊文。
回想當日我由 Blogspot 轉去 Mysinablog,結果其實是逐篇文 copy and paste 過去。但今時唔同往日,八百幾篇,點抄?如陳牛同學所說:兩年前,我首度接觸 WordPress,感覺良好,但最後也是因為不知怎樣可以將文章匯出而放棄。而且,原址的流量不錯,一下子要回到由零開始吸引人流和 SEO,有點不捨。
今日又怎樣?心態真的不同了。自從 Jacky 兄提點說可以用 Google Reader 的 Atom Feed 一次過抓下幾百篇文,要將舊文備份已不是一個問題(只是轉化不到在這裡出現而已)。在這裡(暫時)只看到新文其實又再沒有甚麼所謂,因為我在這裡寫文,最根本的目的,是想切合那副題「不要忘記」。只要在某地方切實記下,便已達到目的。至於人流和 SEO 的問題嘛 ~ 要來看的,自然會來。其他經 Google/Yahoo 來看一篇便走的,儘管幫補了流量,本也不是我的目標(我又不是靠這個 blog 為生,其實多人經過又如何?最緊要是有真心想看的讀者嘛!)。
就這樣,如果不用搬文的話,我這個 Project 便已達標。而且,扣除我為了搬舊文而苦惱的時間,整個 project 真的只用了一小時,以我這個 programming 門外漢來說,簡直像穿了 Avatar 去飛天遁地的地球人一樣心花怒放!
坦白說,這真的是得到醫生的啟發而拍的一幅相,但我當然不是想東施效顰(註),而是要借題發揮,介紹兩件事 ~ Twitter Tee 和 TiltShift Generator:
Twitter Tee:
多得思考兄的特別幫忙,我終於在昨晚拿到這蠻有意思的 Twitter Tee。上面的疑似 tweets 很有趣,全都是「發自」 1949 年時舉足輕重的人。
它其實在模擬在 1949 年時如果有 Twitter 的話他們或會發的 tweets。如第二句就是 George Orwell 在 1949 年中出版的《Nineteen Eighty-Four 》內說過的「War is Peace」。
至於第三句,是史太林說的俄文「РОССИЯ ДЕЛАЕТ САМА」,Google Translation 說是解作「RUSSIA MAKES ITSELF」,似乎是一隻炸彈。
不過,我最欣賞的,倒是那 sub-headline:「Multi-Receiver Telegraphs」,一句道出 Twitter 的主旨。但是我卻更喜愛我自己一向說開的另一個 concept,就是將 Twitter 說成是文字版的「的士 call 台」。
TiltShift Generator:
TiltShift Generator 是 Ray 哥的好介紹。這真是個異常吸引的網上軟件,簡單、易用,而且不用安裝。我將周邊變暗和變矇,將 Twitter 這主題突出之餘亦將我的面(和部份肚腩上的線條)遮去。它也有 iPhone 版(這幅就是用 iPhone 版執出來的),最大的功能就是為 iPhone 上的微型相機加上景深,拍的照便頓然變得 pro 很多。
註:我的壯健肚腩擁有一大塊腹肌,所以不但不敢將張相放得太大(儘管這不算是件 skinny fit tee),而且更俾我一個很充份的理由去試玩這個 TiltShift Generator:將肚腩變 Blur!
今天有報章報道「三成港人三個月未做運動」。自問我的運動量雖然未低至這麼糟糕的境地,但雖不中亦不遠矣。現在我除了抱仔(註一)、行斜路/樓梯外,唯一的運動就是每星期打一次大概四十五分鐘的籃球。
說「打籃球」其實是有點不盡不實。實際上我只是在射籃。偶爾或會被附近的籃友扯來湊腳,但只要有人補上,我便會退下火線,回歸到自己的射籃性世界。
我射籃的心情有點像別人玩燒槍或射箭,是在鍛練心理狀態多過在操體能。我射每球之前都會拍球數至十數下至心境平靜,然後右腳尖向籃,低頭用感覺感受一下與籃的距離,微屈膝,再抬頭,右手手指全張,手肘呈九十度用右手托球至右額對上,然後伸展全身,右手順勢向上挺直至最高點,同時右手腕向下撥,讓球在離開中指指尖接觸後下旋拋物線飛出去。眼睛之後注視著籃圈的後方,等待進球時那「颼」一聲的快感。
每次大概射六十至一百球後,整個動作便會變得流暢而一氣呵成,手感愈來愈柔和,命中率亦會隨之而上升。那當兒我的精神會開始愈來愈集中,慢慢地雙眼不會留意到周遭的景物,而耳際也是聽見拍球聲和自己的呼吸聲。唯一會影響我的,就只會是滴進眼裡的汗水。
可以說,這樣的運動既會流汗,亦能清淨腦根。每次玩完後頭腦都清晰了很多。但可能因為之後的晚餐會特別開胃,所以減肥的效果並不顯著。
我另一種較常玩的運動是游水,也有淨化腦根、平靜心境的效果。但游水不像籃球有個籃圈做目標,沒有了那「颼一聲的快感」,而且準備和善後的功夫頗多,又更受環境制肘,所以近年(真的是以「年」來計!)已很少游水了(註二)。
下面的兩張相是老婆用 iPhone 替我拍的。這一球的姿勢有點偏差,但最後都穿了針!


(註一)
不過,不要說抱仔行街不是運動。我雙手手瓜的圓周近三年暴漲了不少,也是拜 JacJac/Chester 與日俱增的重量而成的天然啞鈴所賜。上星期抱著近四十磅的 Jac Jac 在東京/箱根到處遊走,更是用來抵銷我在旅行間暴食所增的肥膏之妙法!
(註二)
到海灘與 Jac Jac 玩水或到箱根小涌園浸水不計。





A great iPhone game should make the best out of the iPhone capability. Here is one of them:

今早我用 iPhone 聽 Eason 鰲拜 look 的新碟 H3M,原本打算飛歌 scan 一次全碟,但卻竟不忍按 Forward 制,因為每一段、每一粒音也如此吸引,讓你自然要聽下去聽盡全首才罷。結果我站在石獅子旁聽畢全碟才回 office。[後註:我從未試過如此認真用心去聽遍一隻碟所有歌的每一句歌詞!]
Theresa 說唱勁歌 Live 走音可以用心機和誠意搭救?有誠意但沒水準就請繼續練到見得人才出碟吧!看看 Eason 這些才是誠意。演譯、曲、詞、演奏、錄音全都盡心盡意得令人感動!不花巧,但因此更顯出 Eason 和眾音樂人的功架!Well,這才是做音樂嘛!(其他人只是算做「藝人」罷?)可以說,這是絕對是 Eason 音樂旅程又一個 classic,又一個里程碑!
推薦歌曲:全碟。
個人至愛:
Track 4 ~ 今天只做一件事
左聲結他,右聲弦樂,加上中間 Eason 悠悠的歌聲,叫人立時將步伐放慢,細味生活每一刻。
Track 5 ~ 一個旅人
疑似九十年代日劇插曲的風格,使我聯想到一位單身的網友獨個兒拿著他的 450D 到北海道踏著單車在田間遊逛時的心境。
Track 6 ~ 七百年後
用廣東話唱出 Wall-E 的深情。
(其實這只是一篇廣告。 =p )
Thanks siuying for the referral. Frankly speaking, I don’t notice those “problems” until I read this. Perhaps I have never tried to relate the iPhone UI to any of my past experience, so I have never felt confused. Perhaps I really am the target customer of iPhone.
這篇文較長。結論是:Google 遲早會借 Chrome + Android 一統整個天下。下面就是步向這結論的六步曲。
昨晨三時在家中開夜車,少不免也會左按按右看看,赫然見到 Jacky 說 Google Chrome 已可供下載,便連隨安裝來感受一下究竟這 Google Chrome 是怎麼的一回事。以下是我三十個小時後想到的一些有可能的答案:
1. Chrome 是一個很輕很爽快的 web browser?
用 Chrome 的第一個印象是:爽!
按完下載的按鈕,不用再按多少個 “Yes”,安裝過程便已成事。當然亦有電腦專才覺得乜問題都唔問(除了 import 既有瀏覽器的 bookmarks),而且安裝的時候只是下載了一個 installer,而不是整個軟件,感覺上有點不夠安全感。不過,如果它預設的一切都已是合心水的,我又不介意沒有得揀。(這個本就是蘋果與微軟的分別吧?所以現在 Google 這樣做也不應覺得陌生和驚奇。)
安裝完畢,很自然地立即試試 Gmail、Google Documents 等 Google web apps 來看看速度。真的很爽。再到我平日用 Firefox 登錄時永遠都檔機的 Me.com,速度差不多,但起碼起動了廿秒後結果都可以見到家鄉,而不是 JavaScript error。
不過,這也難怪。現在 Chrome 未支援 extension / plug-in,也運行不到 Java 和 ActiveX,就像一部大家剛購入的全新 PC,乾乾淨淨,不快才怪!
2. Chrome 是用來優化 web apps 的平台?
其實,快與不快是視乎大家在 browser 上做甚麼。近年市面上越用越多人用 web apps,如 Gmail,Me.com 的 Calendar,Editgrid 的 spreadsheet 等。但似乎原本 browser 卻是舊世代的設計,未跟上這科技進步,變成樽頸。慢不特只,還會檔機!
因此,Chrome 優化了 JavaScript engine,又有 Google Gears 可供大家 offline 用網上軟件。這些舉動應該是吸引大家用 web apps 時更順暢更得心應手。
但我就未有機會欣賞 Gears 的功能,因為我的電腦是長期 online 的。而至於 JavaScript 的 V8 engine 嘛?剛才已說過,試行 Me.com 時不覺有快到。可能樽頸位是我的 PC,又或是在那 web apps 本身?
正因為這樣,Google 去賣這 Chrome 時反而強調它 multi-process 的功能。不錯,就算個 platform 幾快都冇用。如果那 web apps 唔生性,一樣死。而且,自從 Firefox 有 tab 這功能(後來 IE 也跟上了)後,有了一個「火燒連環船」的現象,就是如果有一個 tab 死,就全個 Firefox(或 IE)都要殺掉。Chrome 就將每一個 tab 當是不同的 process 分開運行。其中一個要死,都不會「累街坊」(如果大家去 PC 的「工作管理員」一看,就可見到有幾個 chrome.exe 的東西同時運行著)。
但大家要注意,分開管理並不一定代表少了記憶體的需求。如果大家將幾個 chrome.exe 所耗的資源加在一起,其實條數都係一樣。感覺會好少少,就只不過似是「少吃多餐」的道理,每餐易消化一點,冇咁易食滯(而且可以分段去洗手間,唔舒服要嘔也不用全餐嘔晒出來……),但最終卡路里攝入量仍是一樣!
還有,如果那新的 tab 是由另一個 link 引出(而不是自己直打 url 或按 bookmark),那他們就會是 under 同一個 chrome.exe 所控制!所以如果這個 group 其中一個 tab 要死,其他同一個阿媽生的 tab 也要陪葬!大家要小心喲!
3. Chrome 是 Google 用來隊冧微軟和 Firefox 的殺手鐧?
說到這裡,大家可覺得既然 Chrome 的功能是針對舊式 browser 的死症,那應該是 Google 用來攻擊 browser 世界的一哥微軟 IE 的武器吧? 大家有這樣的想法也很正常,因為微軟剛在前天公佈了他們的 IE8 beta,而且 Chrome 的 Incognito 又和 IE8 的 porn mode 相類似。表像上,Chrome 的出現是衝著 IE 來進場的吧?
唔,我同意 Jansen 所說,世上有過半的人視「上網」等如那「藍色 “E” 字的 logo」。他們從來不會知道原來仲有其他選擇可以揀(就像選舉時的「鐵票」只會選建制派,因為其實他們都未了解/未聽過有其他候選人)一樣,做成 IE 的慣性收視。那些人連 Firefox 存在也不知道,怕且亦不會意識到 Chrome 的來臨。
反而 browser 世界的二哥 Firefox 就更首當其衝。Firefox 的兩成 market share 多來自 Tech 友,用 web apps 的比例亦相對高得多。Chrome 的賣點對著現有的 Firefox 用家會更吸引(So far 我聽大家的評論也是全是以 Chrome 與 Firefox 來比,絕少人提過 IE7/IE8)。
那 Chrome 比 Firefox 是否很有優勢呢?沒錯,用 Chrome 看蘋果日報不會檔機,但只是因為 Chrome 連 Java 都未支持!同是開了十二、三個 tab,Chrome 今日死過兩次,但 Firefox 就沒有事。Firefox 上的 plug-in 如 delicious 或 RTM 甚至 RSS detector,Chrome 全都欠奉!
另外,一個非常累街坊的 process 就是 Flash。其中一個在工作管理員上的 chrome.exe 會特別扯 CPU,那就是一個專行 flash 的 process。如果你 kill 了它,轉頭所有網頁的 flash 都會變「黑面」!
數著數著,發覺 Chrome 暫時真係未得。但這全都代表不了甚麼。Chrome 是 version 0.2,Firefox 是 version 3.0,比來幹甚麼?假以時日,Chrome 總會趕得上 Firefox 吧?(Lehman Brothers 覺得要 Chrome 追到 Firefox,只要需時兩年。)而且,在 Google 的本業廣告業務上看,現在的 URL bar 又係 search bar,再加上所有在 Chrome 運行的 web apps 理論上都可被當作 keyword search 來賣廣告,收入來源大增!
Google 要郁 Firefox 也不無道理。Valleywag 這篇文章就說原本 Google+Firefox 的結盟關係慢慢褪色。Google 不再是 Firefox 的獨家 search engine,Google 不想 Firefox 坐大,便先下手為強…… 嘿!
4. Chrome 作為今後 Operating System platform 的新標準?
那是否等如 Google 不放微軟在眼內呢?又不盡然。Google 不理會 IE,因為一向 Internet 都是微軟的弱項。Google 看上的,是微軟雄霸四份一世紀的 Operating System 啊!Jansen 說蘋果想用 Safari 來演一場「木馬屠城記」,現在的 Google 就借自己是搜尋器一哥的地位用 Chrome 在每一部電腦上插旗。
而正如 keso 大哥所講,到最後,日後的應用軟件會以 web apps 的形式出現,並依據 Chrome 背後的標準來做 compatibility。這樣便會將 PC 上的 OS 架空,真正做到 cross platform。而整個主動權甚至制空權也會被 Google 奪去!到時,相信 IE 和 Firefox 一定仍繼續存在,但格式/結構上可能已焗住要大改革。 Chrome 最終是不是一哥沒有所謂,或者最終那格式是否跟足他們當初訂下的也沒有所謂,總之無論邊個搞都好都搞到人人乜都網上做,Google 就都會發大達(這畢竟才是他本來的收入來源嘛)!
當然,這個世界還是位於一個不可知的未來:要 Chrome 的插件完備(等待 Google 開放其 API?),要 Chrome 除了大部份的蟲和 performance 穩定下來,再要 Google 出埋其他 platform 的版本,再等其他 browsers developers 和 web apps developers 以此為藍本以之追隨…… 但以 Google 今時今日的財力人力物力,可能不用等太久。
5. Chrome 是為 Google 要「一統江湖」舖路?
其實說 Google 用 Chrome 來爭 PC 市場的控制權也是小看了他。未來眾多 Chrome 的 version 中,最大影響力的,可能會是在 Android(Google 的 mobile phone operating platform)的版本。到時,Google 是將 web apps 帶出 PC 世界,衝向滲透率更高的手機市場!
沒錯,蘋果已用 iPhone 踏出第一步。但,Google Android 有不同價位檔次的 hardware support,有 Google Gears 的 offline 運作功能,更大路!冇 PC?唔緊要!買唔起 iPhone?Android 燕瘦環肥任揀!電話收唔到?照用!這樣一來,Google 統一世界的能力似乎是最高!咦?微軟、雅虎呢?大家已忘了他們吧?(早知這樣,早前他們不如合併了算啦?)
6. 終極一步?
但我幻想那「一統江湖」的情景還欠一步:到了大家已將所有 process、所有生活都經 Google 有關的 services 來發生(這不是妄想。現在大家不是所有東西都是經微軟 Windows 嗎?),那大家會否擔心其實 Google 是 Evil(看看原本的 EULA 吧!),會 capture 晒所有 data,然後……
有點像 Terminator 裡的 Skynet 嗎?不同的是 Google 不只是控制軍方,而是控制我們每一個人。
一年一度的香港書展又黎啦!以「買書」為興趣(更甚於看書)的我,書展是我以前每年必去的節目。高峰期甚至會用到在會場的 DHL 服務運數個大箱的書回家!
實際上我已有幾年沒有進過場。一來有了小孩唔方便,人多擠迫的地方就應要避之則吉。二來其實在家仍有不少書是買了但未看,在現階段再大手大手買書就自覺不太應該。
今年本來大有道理要再次進場,因為已知會有一名小學同學,一名大學同學,一名同事與及無數網友都會在書展中推出他們的新書,照理應該要去捧捧場。但他們都各自說可以 offline 送上親筆簽名的版本,所以似乎又犯不著要到會展要與眾少男少女 fans 爭路行。
但畢竟作為一個好書之人,一本本的新書列隊夾道歡迎自己的影像仍是異常吸引。不會親身去書展,便嘗試在網上找找今年書展的花絮,就當自己已到過現場。
其中一個 Google 了出來的結果,是在搜尋結果版頂上的廣告,是 Web2.0 書櫃 aNobii.com 為書展而立的一個網頁。登入後看似平平無奇,但眼見廣告副題寫的是 “hkbf.anobii.com x aNobii x iPhone”,便拿出 iPhone 用 Safari 再去探探。
結果 Safari 會自動跳去 hkbf.anobii.com/iPhone 的專頁。設計以 iPhone 的風格為主之餘,最主要還有可以用作找書(作者、ISBN、書名等),找到了更可即時顯示書商攤位的位置圖。而且更可預先在 aNobii.com 記下一個書單再載入,方便大家有效率地購書。
在迫爆場的會展裡想有戰略地重點出擊,似乎這個 hkbf.anobii.com/iPhone 專頁真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恩物,助我們省下不少腳毛!值得推介!
(我的其他 iPhone 相關文章)
病臥在床數天,多得剛在幾日前被配給到一部 iPhone 3G 在手,藉以解悶之餘亦更因可以和它朝夕相對而感情突飛猛進,只是三天時間便已對它有了深入的了解,像是認識了多年的老朋友一樣。
現在就讓我在 iPhone 上打我的第一篇手寫文,測試它的手寫功能之餘亦順便雜亂無章地告訴大家我用了 iPhone 3G 七十二小時後的少許心得(並提供我個人的評語~優、可或劣):
(一) 中文手寫輸入
用有少許指甲的肥手指寫字其實不太易。不過感覺比以前在 Palm 或 PocketPC 用 stylus 寫較好。
評語:可
很多人覺得要選字會較慢。我反而覺得因為要選字,所以手寫板不會自以為是地在你未寫完隻字前就自動去肯定你寫了甚麼,反而準確率亦相對提高了,要重寫的機會也大大減低,整體速度也變相快了。而且,可能因為這 touch screen 的解像度較高,而且唔趕時間(因為最後要等你選字)所以字體較細緻、唔走樣,故此估字更準確,四個選擇其實也夠了!
評語:優
當然,打慣中文的朋友仍會覺得是用鍵盤輸入法較快。但現在這版本只有手寫和拼音。
評語:可
(二) 英文聰明鍵盤

不消兩天已慣了那「豁出去」的亂打法:即是不要介意打錯某些字母,因為最後那 auto suggestion 自然會俾番一個岩的字你。我九成半的時候都掂。所以已習慣不會停下,直接打完後就按 Space Bar,由得它去幫我改錯。差不多萬試萬靈!
評語:優
還有一些秘技不可不知:如長按 .com 制可有 .net/.org 等其他選擇,或拖按數字符號制選標點然後放手可以立即自動反彈回本來的英文鍵盤。
評語:優
(三) 電話功能
打電話的介面非常清晰易明。不明白為何 PocketPC 這麼多年也做不到。
評語:優
搜尋電話簿時,速度頗慢。我的 contacts 內有 5066 個名字,共過萬個電話(手提加公司加屋企加傳真等等),會慢是應該的。經驗中,PocketPC 更慢,Palm 就爽一點。至於上一代 iPod 載入差不多同樣容量的地址簿時,整部機 hang 到要 hard reset。在這個角度來看,蘋果是進步了。
評語:可
話音方面,不只一次有不同人在不同地方說聽不到我在說甚麼。不知是訊號還是咪的問題。如果用隨機附送的耳筒更大鑊。矇矇查查之餘仲會窒下窒下。如果唔係二合一(+聽歌),一定第一時間丟掉。
評語:可(手機)/ 劣(免提)
(四) 音樂功能
音色一如以往,冇進步但亦冇退步。Equaliser 仍是唔用好過用。其實我又不是有金耳朵,要求不是很高,所以只要音頻輸出不要太弱,而且左右對稱,沒有劈哩啪啦的雜聲,我已會收貨(不要小看這幾點,很多大牌子也做不到,更遑論雜嘜了)。關鍵反而是要襯一對上佳的耳筒。
評語:可
但如上所說,耳筒唔掂。不過今次插頭洞移出了,可插私伙靚耳筒。所以這個缺點點已被解決。
評語:劣(耳筒)/ 可(容許換其他耳筒)

(五) 上網功能
真的很爽。用 Safari 像用 desktop 的 Firefox 一樣咁快咁靚!不過我 bias,因為在家我全是用 Wifi。不知道如果用 3G 時速度會減慢多少。
評語:優
為了速度和為了荷包(對,我不捨得用無限 plan),縱使 Safari 容許我如履平地的看足版網頁,但我仍是偏向用 mobile/iPhone 版的網頁,一來較輕、快,二來直版設計的 iPhone 版面還是看那些特設的頁面較容易控制,不用要不斷拉大縮細。況且,有很多網站(如 Amazon,ebay,CBS News 等)的 iPhone 專頁也蠻漂亮!而就算只是為一般 mobile 用戶而設的網站如 Openrice.com 的設計也相當不錯,更少了很多討厭的 banner ad!
評語:優
(六) 外掛程式
說到慳荷包,那就不得不提那些外掛程式。其實外掛程式除了遊戲外,還有 Facebook、Associate Press、Bloomberg 等明明可以在 Safari 上運行的觀看的網頁。為乜不在 Safari 行而要另行外掛呢? (1)其中一個原因是在 Safari 要每次都要下載資料 + 介面,但在外掛程式就只需下載資料,介面就早已安裝好。 (2)而且,如果駁不到訊號,Safari 就乜都冇得睇,但在外掛程式時就起碼有上次更新時的舊資料可看。以上兩點都有助減輕接駁訊號的需求。
評語:優
遊戲方面,暫時仍是乏善足陳。較有睇頭的是 Texas Hold Em Poker。畫面超靚,而且可以經 Wifi 與友人 multi-play 喎!好玩嗎?賭 game 一個囉!
評語:可
(七) 穩定性
小 hang 大概廿幾次(自己跳回 homepage),通常是行外掛程式,但運行 Notes,Contacts 和 Calendar 時也分別試過各一次。大 hang 三次(要強行關機重開)。客觀來說穩定性令人失望,但一來這是第一批貨,二來相比 PocketPC 機卻又已是一大突破!所以不忍心評為「劣」。
評語:可
但,Me.com 就真是差勁!我滿懷希望迎接那 push data,但首先我那五千幾個 record sync 了半世,再者 sync 完後都成日死。又 log in 唔到,又出 error messages,連右下角那 preference icon 也不斷 fatal error。就算唔死的瞬間,也超慢(可能要駁到冇雷公咁遠的 server 的確要需時很久)。結果,我放棄了,sync 回我的龜速 Outlook。縱是龜速,起碼是有始有終而不是無疾而終!
評語:劣
話分兩頭說,在 iPhone 上收發 email 和 SMS 卻極之爽快和穩定,而且介面亮麗,值得一讚!
評語:優
(八) 外觀
我要的是白色。摸上手似瓷器多過似膠,但敲落去就知道是膠,但很堅硬,不易花。據講是一些特別的物料而造,攪伴機也攪不爛!
評語:優
反而要注意的是那玻璃邊的電鍍邊。我在 3Shop 出機時第一部有明顯的花紋,第二部在另一位置也找到微量瑕疵。大家將要出機的敬請注意!
評語:劣
還有,為了慳家,今次蘋果 cheap 到連底座也沒有了,齋得條 cable。不過其實對實際功能冇分別。
評語:可
寫到這裡,我的食指也倦透了!但這不是最大的問題,而是用了兩個多小時便經已冇電了!即是部機自動提示我是時候收指!這樣的大食耗電量,我應該不用擔心 500MB 一個月會不夠花了吧?不如擔心花光了電沒電話用還更大件事!
評語:劣
你又有沒有其他心得?請留言告訴我!
評語:完
(我的其他 iPhone 相關文章)
時至今日,iPhone 3G 已正式上市,各大報章雜誌爭相導測試報告、用家評語、甚至解剖結果。之後大家所關心的,是 pricing、channels、distribution 的問題,而不再是 product 本身的問題。
如果套用市場學的術語,大家應該已到了 Consumer Decision Process(CDP,消費決策過程,最普遍被採用的理論是 EKB Model 所提出的五步曲:問題認知、資訊蒐集、方案評估、購買決策、購後行為)的第四步,就是不用再考慮買與不買,而是要考慮如何買、哪裡買、應買水貨還是正貨、用無限 plan 還是實惠 plan。
究竟哪個 plan 好,還是等水貨較化算?其實這問題已有很多人答過。
減去 official 機價 US$199(HK$1552)除開 24 個月,其實每個月的月費(1000 分鐘或以上通話 + 500MB或無限數據)只是 HK$273/448 。這條數比對於各大電訊商(不只是比 3香港)都便宜。PCCW 新近的 $98 優惠只包 60MB 3G。原本 3香港 的純數據月費亦高達HK$288/500MB 或 HK$488/無限,而且還未計話音的收費!如果比其他 Samsung、Nokia、SE、HTC 同級 3G 機的回贈價的總成本比,其實 iPhone 也絕不算貴!
Apple 和 3香港 充份表現出經濟學和市場學的差異。經濟學假設人是理性的,所以可以計算出最佳價值(最低成本去換取最高回報)。市場學知道人不是理性的,所以用各種手段去催使一個預設的結局的發生。
其中一種市場學的手段包括捆綁式定價,原意是想顧客不知道每件產品的實際定價,從而使他們用自己的意願去評估各項元素的價值(如《壹周刊》Book A+B 賣廿蚊會好賣過分開各賣十蚊,因為其中一本書的剩餘價值會惠及另一本)。但似乎Apple 和 3香港 的捆綁式定價卻有反效果,變成 confusion pricing,使人有以上第2點的誤解。
結論?其實要計算清楚,就要以目標為本,看看本來 CDP 的第一步:「問題認知」。如果你的動機是要有一部萬能 3G 機來用(電話 + PDA + iPod + 上網),那計算價錢時就要看「總成本」,即是要將使用時所需要付的費用一併計算在內來比較。如果是這樣,你會發覺其實 3香港 其實比世界各地都抵!
問題是,很多人的動機只是想要擁有這部機,那 3香港 捆綁在一起的台費就變成了額外成本。各報紙雜誌稱這為「出機價」。即是在第一部以最低的成本將機拿到手所需要付出的現金,而不理、不考慮數據費用的支出。如果你打算以這個擁有的心態來考慮,有以下方案:
可能你只用這超潮超型的 iPhone 來講電話,好讓當你拿著那膠底的 iPhone 遮著半邊面時可以惹來地鐵全車羨慕/妒忌的眼光的話:你應該選擇去先達買那據講是 HK$5,980 的水貨,然後用 Peoples 至 cheap 的那些 HK$50 plan。而如果你要用更靚的白色膠底遮面,你便要用 HK$8,250 來買部 16GB 水貨。比對行貨,你已冇任何水位去俾話音 plan。
(Photos source:REUTERS/Bobby Yip via 蘋果動新聞)
Life’s too short? No time to waste?
Folks from Mahalo condensed the more than 1.5 hours long Steve Jobs WWDC Keynote into just 60 secs:
Too me, it is a bit too rush. I would rather take the slow version to appreciate Steve’s sophisticated presentation skill.
Nonetheless this does give you a very good summary of the show and bring out the message with the biggest impact:”US$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