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你的最大收穫是甚麼?」
此題本應是去年(十數小時前)的題目,不過現在才寫也未為太晚。如果以十年來做單位,這十數小時就真的很微不足道。
要展望未來,首要的是要先了解過去。過去的十年與之前的二十幾年很不同。剛好十年之前,兩年多的工作經驗的我被委任為一個小小的產品經理。從此,我便正式要自己下決定(而不是只是幫人打點),與及為自己下的決定負責任(而不是有大食大)。這十年的經驗使我在往後的日子高速成長(和老化)。時至十年後的今天,我那偏向擁護那「環環相扣的動態系統思維」之生活/世界觀就是這樣從慢慢建構出來。
所以,當要數過去十年最大收穫,儘管在腦海中我一定會先想起一個妻子加兩個兒子,但若再想更深一層,嘗試找找一項在十年間恒常不斷在增長的收穫,卻找到一項更持續獲利的東西:就是經驗(而體重的增長表現也不賴,不過也只算第二名……)。
對,除非這十年間我做了九年植物人或在太空艙睡足五年,否則這十年來(或過去三十幾年來)每一刻都有新收穫,就是在點滴累積的經驗。我們每天見個的人和事,說過和聽過的每句話等等,儘管不能全數記住,但全都會混進我們腦袋裡那數據庫,從而使我們能對現實有更貼近當下的了解,也也能夠協助我們合時作出相應的判斷和決定。
多了經驗是一件好還是壞的事?這很視乎自己怎樣去分析這些新加入的經驗與及如何去將其融入自新已存的經驗中。結果是否一定會使判斷和決定更精準就因人而異。但撇開這個不談,就單從體會到原來有件東西是可以不停地增長,那自己可能就會因而嘗試更去留心體察和欣賞身邊每一刻所發生的任何事。不要說得太偉大,就只說這個點子也值得興奮良久了(尤其我這個喜歡看戲看故事的人來說,自己的生活點滴就是最完備的一本說書故事題材!)。也因為這個原因,再一次發覺原來寫 blog 真是一個不錯的嗜好!
本題源自兩周一聚。
「如果覺得自己值得去做的事情,就去追吧!」
結果,今天在將軍澳的東亞運動會會場內,劉翔跑出13.66秒的成績輕鬆奪冠,再一次向他的方向踏前了一大步。
大家可看到,在跑道上的他,要贏的,並不是身邊的對手,而是過去年多來的自己。
下面這個四分鐘的片段是節錄自原本一段不知有多長的足本紀錄片(www.nike.com.hk/local/liuxiang_2009),實地記載了劉翔手術前後以至康復其間的過程,也是 Nike 為他(或算是他為 Nike)拍的另一輯宣傳片。
一個個很簡單的畫面,全都是看著劉翔如何專心地做那些沉悶的康復運動,以及如何做到咬牙切齒。看得出專業運動員心理質素的要求比生理還要高。要刻服由退賽以來一路承受著的壓力可真不易,但他似乎做到了。
在治療的尾段,醫生問他:「你覺得能恢復到 100% 嗎?」
劉翔答:「你應該問我能不能超越 100%!」
新聞圖片摘自明報。
看罷電鋸兄談及「科學及不科學」,使我想起早前留意到的一段新聞。
紐約時報於十月十一日的報導,說 Facebook 分析了過去兩年來一億美國用戶(註)的 status update 從而得出的 “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Index“。從這分析道出美國人平均於星期五會比星期一開心9.7%。研究員從 status updates 中找出用戶提到的正面詞語與反面詞語作比較來計算出這個指數。其他較開心的日子有美國獨立日、感恩節和萬聖節,而近來較不開心的時間則是在Michael Jackson 或 Heath Ledger 逝去那天。
在我這個研究/統計門外漢(所以我仍只是一個教書佬)看來,這個研究暫時並不是太有科學價值。一來說盡了這只是一個歷史統計,並沒有任何的解釋能力。Monday Blues 和 Thank God It’s FRIDAY 本已不是新鮮的事,用不著要去研究來證明。如果要讓這研究更有意思。下一步可能就是要將用戶資料注入數據中看看有甚麼關聯性(correlation)和聚類性(cluster anaylsis),從而分析出甚麼人、事與開不開心的關係。
不過,就算不做更多的分析,單憑結果去推敲,大家也可以想像到其實不開心最大的原因就是「上班」。這個當然可以理解:大部份的人(起碼是美國人)由星期一至五付出勞力為的就是去換取薪水讓自己在週末揮霍。這個想法多麼的悲哀,但卻又多麼的現實!(要不然,我們就不會有這「施比受更有福」的口號 ~ 要用口號來說的,通常都不是真實的事……)
從這結果看來,要更快樂麼,其實就是要在星期一至五上班時段找尋樂趣。我自己亦身同感受,幾年前就是以這原因放下N萬年薪的筍工去投進我最愛的書本和知識的懷抱,結果從此以後像喝了養命酒般唔再腸胃弱,冇話食慾不振,又唔會倦,又唔怕凍,血液循環好,體質又 fit……(我現在亦終於明白為何甘乃威要冒食檸檬之囧也要在自己地方示愛,原來也只是想「苦中作樂」。)
扯得太遠了,說回那研究。其實正常的 Active Facebook users,平均計會否偏向是一些工作較不專注的一群(如我自己?),他們會在辦公時間活躍更新 status,是否代表工作並不足夠他們去投入?又或是剛好相反正是日間工作太專注,所以才會在工餘時間活躍更新 status 來發泄?無論那個角度看,在 Facebook 系統上以搜集 status text 來作研究會存在一定的 bias,有點 “participants in the sample select themselves” 的意味,所以答案便變得有點想當然了。
註:美國人口有三億,有一億 Facebook 用戶,即是共三份一人口有 Facebook 戶口!不過這數字又像是真的。據 Facebook 自己的數據說,現在的用戶有大概三億,七成是非美國,即是說美國有總用戶三億的三成,即差不多一億啦!
還記得六年前的今天,在酒店房間一覺醒來,矇矓之間發現同房有個男子。打了個突。這裡是甚麼地方?他又是誰?哈,十幾秒後,人較清醒了一點,便記起他是陪我預備當天婚禮的伴郎2號(我們當時有兩位伴郎加兩位伴娘)。六年後的今天,我當然不會再被枕邊附近多了人而嚇親!近日通常那個「多了」的人會是 Chester,半夜餵完夜奶便待在我和老婆中間繼續尋夢,還不時將我的肚腩當枕頭打橫訓!
六年應該算是一個不短的日子,但快樂不知時日過,感覺上眨下眼便過了!當日婚禮的情景還歷歷在目。與不同的友人談起,最深印象的通常卻都不是我們的教堂婚禮過程如何感人、我們那十幾人的兄弟姊妹團如何全是俊男美女、我們進女家門時如何被姊妹們刁難、或晚上的婚宴如何有氣勢,而是我們當天對大家道出的那相識十多年才結婚的遙距愛情故事。


對,那的確是一個很令人回味的故事。由六歲相識直至N歲結婚,之間我們走了一大段路(也坐了不少飛機)。但相比之下,故事精彩的部份卻是從那天才開始。我常說我今生到現在為止最高(或者是唯一)的成就就是娶到我老婆。現在過了六年的蜜月期都是在享受這件事的成果。
以前我們會常去一些特別的餐廳去享受二人世界來慶祝結婚週年紀念。去年我們近乎忘了慶祝,因為老婆生 Chester 臨盆在即。今年我們索性會放工回家吃一頓豐富的住家飯。老婆已一早預備了一隻話梅醉雞,加上伴娘日前贈了兩小瓶 ice wine 贈慶,計滿足度不會被街外的餐廳比下去。但最重要的是,慶祝這個家庭組織紀念日,又怎可缺少了我們兩位新加入的小成員呢?
先不說誰比奧巴馬(Obama)更有資格拿這個諾貝爾和平獎。我在想的,倒是他拿這個獎背後的意義。
據報導,奧巴馬拿獎的原因,是「因為他當選美國總統以來,增強國際外交及不同國家的合作,應對不同的挑戰。」他「令多邊外交在世界舞台重新獲得中心位置,重視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的角色。」奧巴馬亦推動以「對話與談判」來解決國際糾紛。還有他在「全球無核化……和氣候變化挑戰中,扮演更建設性角色」。
這一大段的「功績」是甚麼??說穿了,只不過是一個正常稱職的大國領袖本來應該要做的份內事。增強與不同國家的合作、重視聯合國、以對話來解決糾紛、有建設性地對待氣候變化問題等其實只算是一些正確的取態,但未見到實質成果前,我們很難將這些「正確的取態」評為「偉大的功勞」吧?(Well,奧巴馬上任只是九個月,大家不應強求這麼早便去幫他「結算」成績吧?)
要將「正確的取態」算做「功績」,唯一的解釋,就是本身這個將取態「撥亂反正」的和平意義實在太大。又或者反過來說,之前八年小布殊共和黨政府所做的一切,如挾全世界軍費最高的軍隊去奉行單邊主義、無視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的角色、以武力來解決國際糾紛等等,對世界和平的威脅實在太大(基本上諾貝爾委員會公布以上每一項「功績」時其實也在刮小布殊一巴掌)。奧巴馬接手後只要將小布殊國際外交的方向反轉,便等如幫世界和平一個大忙,為世界和平消除了一個極大的障礙和危機!單是這個功勞已足夠讓他拿下這個獎吧?
不過,同樣道理,如果有朝一日金正日宣佈無條件繳械,放棄核武,開放邊境,那他也有資格拿這個獎嗎?甚至當年若果小布殊自己肯將自己的政策作一百八十度轉變,那他亦可得獎嗎?事情當然沒有這樣簡單。大會在奧巴馬的政策未曾對世界和平孕出實質成果前就頒獎給他,似在告誡他:「獎你拿了,水亦吹夠了,唔該從今以後開始乖乖地做出一些真成績出來俾大家睇睇,為全世界,而不只是為美國,的和平而努力,從而證明這個獎是你應得的。」
如果循上面說美國有資格(亦曾經是)世界和平的最大障礙的話,那將這個獎「預早」頒給看似未夠資格的奧巴馬,從而將美國挾在對話和多邊外交的正軌上,不要到處點火頭,便已是世界和平最大的保障!這樣看來,奧巴馬是否實至名歸已沒有所謂,他甚麼也未做過亦沒所謂(或更好!),最重要的是背後那對和平的「希望」!
以上是我有限的創作能力範圍之內想像出來最接近能解釋奧巴馬獲獎的原因。我知這理由有點牽強,但有誰能提供一個更合理的解釋嗎?而如果這理論成立,那下屆獲和平獎的應是諾貝爾委員會自己!!
明報即時新聞: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009/4/elv5.html
Photo source:http://change.gov/newsroom/entry/new_official_portrait_released/
延伸閱讀:TIME – Why Winning the Nobel Peace Prize Could Hurt Obama
今天有報章報道「三成港人三個月未做運動」。自問我的運動量雖然未低至這麼糟糕的境地,但雖不中亦不遠矣。現在我除了抱仔(註一)、行斜路/樓梯外,唯一的運動就是每星期打一次大概四十五分鐘的籃球。
說「打籃球」其實是有點不盡不實。實際上我只是在射籃。偶爾或會被附近的籃友扯來湊腳,但只要有人補上,我便會退下火線,回歸到自己的射籃性世界。
我射籃的心情有點像別人玩燒槍或射箭,是在鍛練心理狀態多過在操體能。我射每球之前都會拍球數至十數下至心境平靜,然後右腳尖向籃,低頭用感覺感受一下與籃的距離,微屈膝,再抬頭,右手手指全張,手肘呈九十度用右手托球至右額對上,然後伸展全身,右手順勢向上挺直至最高點,同時右手腕向下撥,讓球在離開中指指尖接觸後下旋拋物線飛出去。眼睛之後注視著籃圈的後方,等待進球時那「颼」一聲的快感。
每次大概射六十至一百球後,整個動作便會變得流暢而一氣呵成,手感愈來愈柔和,命中率亦會隨之而上升。那當兒我的精神會開始愈來愈集中,慢慢地雙眼不會留意到周遭的景物,而耳際也是聽見拍球聲和自己的呼吸聲。唯一會影響我的,就只會是滴進眼裡的汗水。
可以說,這樣的運動既會流汗,亦能清淨腦根。每次玩完後頭腦都清晰了很多。但可能因為之後的晚餐會特別開胃,所以減肥的效果並不顯著。
我另一種較常玩的運動是游水,也有淨化腦根、平靜心境的效果。但游水不像籃球有個籃圈做目標,沒有了那「颼一聲的快感」,而且準備和善後的功夫頗多,又更受環境制肘,所以近年(真的是以「年」來計!)已很少游水了(註二)。
下面的兩張相是老婆用 iPhone 替我拍的。這一球的姿勢有點偏差,但最後都穿了針!


(註一)
不過,不要說抱仔行街不是運動。我雙手手瓜的圓周近三年暴漲了不少,也是拜 JacJac/Chester 與日俱增的重量而成的天然啞鈴所賜。上星期抱著近四十磅的 Jac Jac 在東京/箱根到處遊走,更是用來抵銷我在旅行間暴食所增的肥膏之妙法!
(註二)
到海灘與 Jac Jac 玩水或到箱根小涌園浸水不計。
友人看罷昨天的《一個電話》,問我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我就讓她看看兩年前的今天我貼過的文章,寫的是我們的故事。現在我將它重貼如下: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們的拍拖週年紀念日。有朋友可能知道我們是小學同學,那或會問為甚麼我們的拍拖紀念日不是幾十年前我們小一時的九月一號?
的確,我們是小學一年級便認識的。但當然我們並不是由六歲拍拖到現在啦!我們正式開始是一個長大後的一個暑假(我「拍拖」的定義是由大家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那刻開始)。故事(的簡化版)是這樣的~
我們一班小學同學在小學畢業後都會在每年的暑假、寒假一起聚會。十二、三歲開始,男男女女十多人一起去宿營、卡拉OK等等。這些聚會一直到了我到了澳洲雪梨升學仍有繼續。每當我放假回港,我們一大班人便有更大理由又聚在一起啦,話要與我 reunion 喎(其實見得比我仍在香港是更密)。
而因為我到了外國後不斷與小學同學們用書信通訊,所以反而從分隔兩地後開始大家反而更熟絡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有 blog 這回事的話,那可能反而會少了那些 one to one 的 personal touch 啦!)。
各自都熟絡了之後,我們在假期會做的活動有時亦變為沒有那麼群體。有時可能甚至只是兩個人。我和她的單獨約會也慢慢地從那時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何她會肯答應。但我們曾一起去自修室溫習(那時她仍在香港讀中六,而我就在放假。回看那時,我的企圖似乎很明顯啦!),一起去行山,一起去行街。兩個人一起去這裡去那裡好像一件很自然的事。但關鍵是我們從沒有說過是在拍拖。
如是者過了兩年。當時她亦已升學到加拿大多倫多,而因為我倆都各自離開了香港一段時間,我們在書信上談到的話題就比與其他仍在香港的朋友更有共鳴。而亦因為這樣,我們彼此之間就更覺親密。我們在外國生活所遇到的難題或歡樂可互相分享和分擔。而各自對於外地「人生路不熟」的感受以及各自在當地如何被外國人欺負等等的體會就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之間才會懂。甚至有很多秘密就只有她,一個身處相隔地球半個圓周,有十幾小時時差地方的她,才知道,亦才明白,或甚至才會 bother 去知道和明白。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已成了對方最要好的朋友,或更多。她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份。她已成為了我這個人的一部份。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但下一步可以怎樣呢?其實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說我「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但現實上說來我從來都不曾和她一起。起碼我所指的是地理上我們根本不是在同一個經緯。要在同一個經緯上出現的話,我們只有相約在每次暑假、寒假在香港見面,有群體的,有單獨的,繼續我們的行山,行街,行路…… 但行到假期完了,卻又像甚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家繼續做大家的好朋友。回到自己的地方,reboot,然後又重新等下一次假期的再臨,再行過,再由那「好朋友」這一點再開始過。循環不息。
結果,有一刻,我決定要脫離這無止境的循環。某年暑假臨要搭飛機回雪梨開學前的一晚,還記得那是其中一個小學同學的生日卡拉OK,完了後我要趕回家執行李,故我她便相約到半夜再傾電話。那晚我們兩人都不想收線,像是大家都在等待對方要說些甚麼似的。我們開始倦,開始語無倫次,但也不捨得收線。結果,差不多談到天也光了,我終於鼓起勇氣(但口齒含糊地)說「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之後所發生下去的事絕對不是一條直路,要幾精彩有幾精彩,但要幾不開心卻也有幾不開心!但無論之後幾多波節,幾多高低也好,沒有那一晚的起點,那之後就甚麼也沒有得可發生。所以我很慶幸那一晚我最終有這勇氣去說出這句話。可能是我一生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沒有它,之後也不用說「嫁給我吧」和「我們願意」這些後話了。
老婆,Happy n-th Anniversary!
十六年前今天的凌晨,我與她談了幾個小時的電話。就是這個電話改變了我的一生。又或者更正確地說,那刻之前其實我並不知道我將來的路是會如何走,而這個電話就決定了現在的我與及現在的我們。
如果當時我們沒有通過這個電話,或者當時我到最後都沒有在電話中說出我要說的話,現在的我們又會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嘛,可能要到由那一刻分裂出來的另一個平行宇宙看看才會知道答案。
不管那個宇宙是怎麼樣,我很慶幸當時我做了這個選擇和這個行動,從而建構了我現今的這個宇宙。我很愛我這個宇宙的人和事,也為自己可以有份主宰(縱使與其他力量比較,我只擁有有限度的影響力)我宇宙的去向而欣慰。
My Dearest Girl Friend + Wife, Happy Anniversary!!
延伸閱讀:想知道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嗎?請看這裡:
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重貼)
昨晚在工餘與吃飯前之間的空檔與老婆去了打籃球。只是圍在籃底射射波當做運動,但已是無窮樂趣。我和老婆可是在小學時一起練班際籃球賽時相熟起來的啊!所以大家都對籃球這項活動有份情意結。
雖然只是射波,只要姿勢得宜,也會是不錯的運動。我們學專業籃球員般拉直全身只用腳力將身體彈高,五指輕扶波皮順勢將波旋出,如是者出波較準之餘也不會練錯肌肉。今早我的腹肌和雙腳小腿都有點隱隱作痛,就知道我沒有錯用臂力和腕力去射波。老婆也因此不用擔心打得籃球多會有「鴛鴦臂」!
為了昨天的活動可以正常化,我專程到旺角運動舖買了一個新籃球。買的是六號女子型號,方便我和老婆一起都可以打得同樣痛快。而且也有點妄想這小一號的球終有一日可以讓 Jacob 和 Chester 早日參與我們這活動。但,如果要這個籃球可以幾年後都仍新淨如昔,要麼就是這 Molten 是個不可多得的好牌子,要麼就代表我們打得不夠勤啦!
I once read this on my colleagues’ desktop:
“A desk is a dangerous place from which to watch the world.” ~ by John le Carre.
(And that’s why I am not here right now.)
Very true.
已在 Facebook 被人 tag 了近16次,是時候要的起心肝寫一寫。
1)
「十六」這個平凡不過的數字對我有一些特別意義。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十六年前我正式開始與我當時的女朋友、現在的內子拍拖。真的是快樂不知時日過,轉眼間便到了今天,連孩子也有了兩個。但我們每天仍覺很新鮮很興奮,仍有說不完的話題,完全沒有「漫長十六年」的感覺。
2)
未來的下一個十六年也一定很精彩,因為正是我們兩個兒子長大的歷程。直到十六年後他倆都進大學,我和內子就會進入「第三個十六年」時代。以時間相對論來說,我相信這日子也會是一瞬間就到。但其實我會有點不捨得未來這十六年這樣快飛過。不過,孩子要長大是自然的事。只要提醒自己要珍惜眼前每一天每一刻,時間變快變慢也沒甚大不了。
3)
至於到了「第三個十六年」時我應該達到些甚麼境地,我倒沒有想過。畢竟我並不是一個愛計劃的人。不知是否和雙子座有關,從小我選科、轉工、搬屋等很多都是即興。最不似雙子座、最有計劃的兩件事,可能就是部署幾年去娶我內子和部署幾年去讀我現在這個書。
4)
說起搬屋,連埋我即將月尾搬的那次,我由出世到現在已搬了十六次屋,但絕大部份都不是我自己計劃去搬的。
5)
我慣了不計劃,也因為我覺得成功與否其實都是靠運氣為主。又或者不要說是「運氣」(因為感覺太隨機太無助),而是「際遇」。努力和天資也只是使我的際遇(我提供際遇的人)更有機會被我遇上而已。但我也相信「開心」是另一回事。若我努力擁抱歡欣加上天生有幽默感,人自然便會開心,不需要運氣的幫助。
6)
不過我其實是一個不會太開心也不會太不開心的人。求婚成功我有開心,BB出世也有開心。但 perhaps that’s about it。不開心的情景也只得數件,但因為件數太少,記得特別清楚,所以傷害甚深,不願再提再想。
7)
「十六」還使我想起絕情谷、楊過和小龍女。但我並不太喜歡神鵰俠侶,可能因為不喜歡見到寫實版的黃蓉和郭靖。反而我更喜歡博大精深的天龍八部,無招勝有招的令狐沖和笑中帶密的鹿鼎記。我覺得某程度上我的中文就是從看金庸學回來的。中三那年我考試期間不去讀書而去看鹿鼎記。結果我中文的成績大為進步(但其他科就慘不忍睹)。
8)
中三、四的成績不好,我十六歲那年便到澳洲讀高中。這可能是我人生最大的轉捩點。當時如果我留在香港考會考,七成機會要重讀。我絕對不會說是香港教育制度的不濟。反而這讓我明白我自己如何差勁/香港的制度如何不適合我。That was the road not taken,我沒有能力客觀評論。我只會感謝我家人能提供這樣的一個重生機會給我。
9)
在澳洲讀書其中一樣做得最勤的就是打籃球。那時天天打,技術不好但體能也不會差。現在嘛?不要說太重跳不起了,就連運球也不夠氣。
10)
信不信由你。我在香港初中時曾經是泳隊成員。每年都有份跟大隊去學界泳賽,雖然只是超級大後備(如果有人賣老抽,我便補上游接力)。
11)
除了游水,另一個打發日子的活動就是話劇。我報入劇社時是申請做幕後的。但結果據講因為個樣夠老成,所以被選中去做男主角(因為那角色是個中年人)。玩話劇,我學會了用丹田之氣說話,也學會了不再面紅。
12)
我現在仍也喜歡教書時那種「台上」的感覺。當然,教書除了能滿足我的表演慾外,最重要的更是「教學相長」這個益處。我絕大部份的東西也是教過別人後自己才算懂。對於一個熱愛學習的人來說,還有甚麼其他種類的工作可以提供這樣源源不絕的快感?
13)
與其說我愛學習,更貼切的,應該說我愛「吸」知識。當有大量新知湧進我的腦袋時,那感覺就像在享受一個被資訊、知識、智慧當頭淋著的花灑浴!
14)
因為同一個道理,我喜歡看書,也喜歡買書。我沒有數過,但粗略估計,可能有近千本。
15)
如此看來,我應該是一個文靜的人。確實如此,我性格很內向,不合群。我很多時寧願一個吃完飯到後山冥想也不願約人吃飯。工作上也很沒有團隊精神,常常獨斷獨行。所以我說,現在的工作很適合我。
16)
以我如此這樣的一個怪人,唯一能做到我 partner 的,當今世上就只有我內子一人。這就是我的際遇,我的運氣!
並不是有心想跟風「晒冷」,而是真的要在書包中找點東西,所以要將裡面的東西全都翻了出來。結果,不如就順便讓大家看看內裡的乾坤吧。
讓我數數有甚麼,然後看看你們能否在圖中逐一找出來,好嗎?
Eason 演唱會飛尾,舊卡片(別人的)(看得出是誰的嗎?),幾本書,一疊 notes,稅單,黑皮筆記簿,做 gym 時來替換的乾淨衫、褲、毛巾,眼鏡盒,iPod Shuffle + Etymotic ER6i earphones,Lamy 四合一筆,車/門匙 + USB 手指,Presentation Laser Pointer,手錶,美心現金禮劵,舊電池,密碼鎖,PDA Phone + Bluetooth Handfree,USB Type Card Reader,葯丸/喉糖,維他命C沖水包,舊信用卡單,紙巾數包,散銀數蚊。
另加本來在檯頭的三個水樽/水杯,和我個 monitor/wallpaper。

呀,其實還有一樣本來都應該在書包內的東西但沒有入鏡。猜猜是甚麼?猜到的話請留言告訴我,估中冇獎!
同場加映 ~ 我的檯面。No comment ……

有話要說?請留言告訴我!
我愛秋天,可能和大部份人一樣。
秋高氣爽、不再滴汗是一回事。但最喜歡的反而是秋天帶給我的回憶。
我對於我十數年前的中學時代唯一的回憶可能就是秋涼的感覺。時值九月剛開學不久。記憶中我最愛於上課前足一小時開始步行回校。全程約十五分鐘。早上天色剛剛全亮,但街道還似未睡醒般,冷冷清清。沿著衙前圍道、蘭開夏道,再轉入牛津道,沿途秋風颯颯,落葉飄飄。我全日心境最平和,腦袋最清醒就是那一刻了!
回到學校,整個班房只得我一人。我站在欄杆邊,獨自一人從五樓遙望著空空的操場,然後慢慢逐個逐個數著徐徐步進校園的新/舊同學。像感覺到「一年之計在於秋」,「今年會有個好開始」的預兆。結果那年的「學運」是如何已不記得。反正不過不失,不至於會使我下一年厭惡秋天/開學的來臨吧!
另一個美好的回憶是四年前的秋天。我和老婆在那年的秋天渡過了一個環遊法國的蜜月。記得那時雖然只是剛踏入十月中旬,但已感到微寒。我們到凡爾賽宮經已要穿爬山用的抓毛外套。到了巴黎迪士尼更要即場買頸巾手襪!後來到了法國中部遊覽古堡、森林時更見紅葉處處。左圖便是我們在步行住其中一座古堡博物館時途經的落葉景色,很迷人的秋天!
秋涼的天氣有另一個好處,就是我們進午餐、下午茶時可以坐在室外的雅座欣賞美麗風景,感受悠閒的氣氛。夏天會汗流浹背,冬天又怕凍僵,故秋天坐在外面就最舒服。我記得我們離開阿維農,轉向法國南部,到了一個沿海但地勢處於懸崖上的小鎮(右圖)。我們在一家酒店的半露天茶座吃午餐,一面吹著秋風,一面沐浴在和暖的太陽底下,每人手上拿著一杯涼涼的法國白酒,欣賞那個藍得使人有點暈眩的無敵海景……世界上還有哪裡還可以找到這樣的秋天?
前幾天見到星屑醫生 與 Stannum 都提起孫耀威,提起93、94 年,想起同是三十中男的古巨基、梁漢文、陳奕迅。
看完這兩篇後亦也勾起了我很多那個時段與歌有關的回憶。其實對於我來說,93、94 年有些甚麼歌出現過在我生活中呢?那時我已到了外國讀書幾年,到唐人街那間「寶康」買廣東CD、日本漫畫和壹週刊已成為繼續去肯定自己「仍是一個香港人」的指定動作。(不知道現在「寶康」仍是否存在。Stannum,你可否告訴我嗎?)所以我反已脫離了鍾愛英倫音樂的初/高中年代,轉而只聽(和在卡拉OK唱)廣東歌的階段。(呀,那時常去的卡拉OK叫「十八伴」,是要入飛排隊上台唱那種。相信執了十世!)

記憶中孫耀威在那幾年間出了近十張碟,但我仍是只懂唱一句「我但願他珍惜你……」。反而,若不計「四大天王」的話,我覺得那時當紅的是許志安,93 剛出了那張【雨後陽光】,有經典歌如《 唯獨你是不可取替》、《徹夜纏綿》、《反正經》、《不倦的蝴蝶》等。及後再有【從沒這麼愛戀過】,【Unique】,【Heart】,【荒廢的樂園】,以至【男人最痛】,他就開始走下坡,而我亦回流香港。鄭秀文的路也差不多,深印象的是由 93 年的那新曲加精選【大報復】和之後 94 年的【十誡】開始,再加上華納時代的【捨不得你】和【放不低】的那段時間。之後的世界卻開始模糊了!

許和鄭雙雙在九十年代尾墮落的另一個原因是否因為陳奕迅與楊千嬅呢?我記得陳奕迅的【我的快樂時代】和【與我常在】都是 98 年的事,而楊千嬅雖然較早一點點,但她的【狼來了】和【直覺】都也只是在96年尾/97年頭才出現。但他們出現後,我的確已很少追聽許和鄭的新碟了。

Anyway,再數回 93、94 前後年出現過的經典。彭羚的成名專輯【See For Cass】是於93 年中,在我剛進大學時出現的。同期的李克勤當時唱紅日唱到爛晒,在新公司「星光」於 94 年出了張叫【希望】的新碟,改唱腔,效果幾好,但 commercially 失敗。自此之後,我印象中他只出過較似樣的《當找到你》,然後改行做世界杯主持,直至近年的「港樂. Live」、《高妹》和「左麟右李」翻生,夠錢結婚生仔。啊!By the way,其實當時還有「四大天王」。黎明仍不斷在唱他的電訊廣告歌。只是自己不喜而已。





要說自己喜歡的,94 年還有很多經典:Beyond 在家駒離世後第一張以三人Beyond 推出的【二樓後座】,蘇永康有那張【Mini So】的 Jazz 味精選,梁漢文有【不願一個人】新曲加精選,古巨基有第一隻大碟【愛的解釋】,杜德偉轉會到滾石後的第一張廣東大碟【未變過】,憶蓮擺脫之前那老土的【不如重新開始】後推出的【Sandy 94】等等,全都是我的心水選擇。呀,94 年同期當然有我的至愛【胡思亂想】和【討好自己】,王菲也是從這兩張碟開始將名字由「王靖雯」改回「王菲」。那一期的好碟真的多得很啊!
到最後,不得不提的就是,如我之前提過,其實 after all 93、94 年亦正正是我和女朋友開始我們的千里奇緣的時代。所以我對所有在這段時間出現的歌,無論是開心或是傷心的,都特別有感情。到了某地步,為了以歌傳情,或是要以聽歌來解相思,自然地就愈買愈多 CD。發展到其實究竟我的興趣是「聽歌」還是「擁有CD」?我也分不出了。或者兩樣都是吧!回想起來,那時都不知花了多少錢在這些 CD 上了。
畢竟,愛上音樂 ─ 而以至要擁有音樂是要錢的,要不然就要 take risk 去買翻版/ download MP3。要付錢 or 要 take risk,無論怎樣選,這都是一個危險的關係。
這樣就很夾硬地帶出今天介紹的歌:杜德偉的《危險關係》。出自杜德偉轉會到滾石後的第二張廣東大碟,95 年的【我的、杜德偉】。是第二張,卻也是最後一張。從此杜德偉就只有出過國語碟,然後主力在台灣拍劇,吸毒…… 說回這首歌,雖然與其他主打《誰來愛我》,《愛變了這世界襯衣》等比較沒有那麼多人聽過,但比起其他主打,這首歌卻更能表現出一貫杜德偉的風格。誘人的聲線,誘人的配樂,意境一流!
延伸閱讀:
30中男 (星屑醫生)
So Far So Close (Stannum)
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五師兄)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們的拍拖週年紀念日。有朋友可能知道我們是小學同學,那或會問為甚麼我們的拍拖紀念日不是幾十年前我們小一時的九月一號?
的確,我們是小學一年級便認識的。但當然我們並不是由六歲拍拖到現在啦!我們正式開始是一個長大後的一個暑假(我「拍拖」的定義是由大家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那刻開始)。故事(的簡化版)是這樣的~
我們一班小學同學在小學畢業後都會在每年的暑假、寒假一起聚會。十二、三歲開始,男男女女十多人一起去宿營、卡拉OK等等。這些聚會一直到了我到了澳洲雪梨升學仍有繼續。每當我放假回港,我們一大班人便有更大理由又聚在一起啦,話要與我 reunion 喎(其實見得比我仍在香港是更密)。
而因為我到了外國後不斷與小學同學們用書信通訊,所以反而從分隔兩地後開始大家反而更熟絡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有 blog 這回事的話,那可能反而會少了那些 one to one 的 personal touch 啦!)。
各自都熟絡了之後,我們在假期會做的活動有時亦變為沒有那麼群體。有時可能甚至只是兩個人。我和她的單獨約會也慢慢地從那時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何她會肯答應。但我們曾一起去自修室溫習(那時她仍在香港讀中六,而我就在放假。回看那時,我的企圖似乎很明顯啦!),一起去行山,一起去行街。兩個人一起去這裡去那裡好像一件很自然的事。但關鍵是我們從沒有說過是在拍拖。
如是者過了兩年。當時她亦已升學到加拿大多倫多,而因為我倆都各自離開了香港一段時間,我們在書信上談到的話題就比與其他仍在香港的朋友更有共鳴。而亦因為這樣,我們彼此之間就更覺親密。我們在外國生活所遇到的難題或歡樂可互相分享和分擔。而各自對於外地「人生路不熟」的感受以及各自在當地如何被外國人欺負等等的體會就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之間才會懂。甚至有很多秘密就只有她,一個身處相隔地球半個圓周,有十幾小時時差地方的她,才知道,亦才明白,或甚至才會 bother 去知道和明白。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已成了對方最要好的朋友,或更多。她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份。她已成為了我這個人的一部份。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但下一步可以怎樣呢?其實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說我「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但現實上說來我從來都不曾和她一起。起碼我所指的是地理上我們根本不是在同一個經緯。要在同一個經緯上出現的話,我們只有相約在每次暑假、寒假在香港見面,有群體的,有單獨的,繼續我們的行山,行街,行路…… 但行到假期完了,卻又像甚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家繼續做大家的好朋友。回到自己的地方,reboot,然後又重新等下一次假期的再臨,再行過,再由那「好朋友」這一點再開始過。循環不息。
結果,有一刻,我決定要脫離這無止境的循環。某年暑假臨要搭飛機回雪梨開學前的一晚,還記得那是其中一個小學同學的生日卡拉OK,完了後我要趕回家執行李,故我她便相約到半夜再傾電話。那晚我們兩人都不想收線,像是大家都在等待對方要說些甚麼似的。我們開始倦,開始語無倫次,但也不捨得收線。結果,差不多談到天也光了,我終於鼓起勇氣(但口齒含糊地)說「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之後所發生下去的事絕對不是一條直路,要幾精彩有幾精彩,但要幾不開心卻也有幾不開心!但無論之後幾多波節,幾多高低也好,沒有那一晚的起點,那之後就甚麼也沒有得可發生。所以我很慶幸那一晚我最終有這勇氣去說出這句話。可能是我一生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沒有它,之後也不用說「嫁給我吧」和「我們願意」這些後話了。
老婆,Happy n-th Anniversary!
天氣悶熱,我更倦得沒精打彩。
中醫師說我是「內感存裡」。
我卻以為是心情太差或是天氣太好。
赫然發現期待已久的金鐘海富的麥當勞已開張了!
一個早晨全餐,我的精神和 mood 都番晒黎!
現在更心思思午餐去食個雙層芝士孖堡!
今天我們真的見爸爸最後一面,和他說了再見。根據做牧師的舅父所說,我們只是暫別而已。而根據早上為我們除孝的法師所說,爸爸做了英雄做了將軍守護著我們。無論哪個學說才是真的,我都想對爸爸說聲來日再見!
《再見》
曲﹕Kikuchi Yoshihisa
詞﹕李敏
唱﹕鄭秀文
碟﹕【其後】(華星年代最後一張專輯)
年﹕一九九五
春 青蔥裡飄雨
無盡動聽的物語
也因春天開始
炎夏 風吹過之處
唯願讓一生美意留住
夢裡是每段偶遇
快樂和失意
暖或寒 四季有你關注
你可使我 明白愛的意思
離別是說聲再見
背影跟背影走遠
是眼淚復眼淚繼續濺
一生(之)中說過多少再見
(感歎是俗世的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