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的今天
還記得六年前的今天,在酒店房間一覺醒來,矇矓之間發現同房有個男子。打了個突。這裡是甚麼地方?他又是誰?哈,十幾秒後,人較清醒了一點,便記起他是陪我預備當天婚禮的伴郎2號(我們當時有兩位伴郎加兩位伴娘)。六年後的今天,我當然不會再被枕邊附近多了人而嚇親!近日通常那個「多了」的人會是 Chester,半夜餵完夜奶便待在我和老婆中間繼續尋夢,還不時將我的肚腩當枕頭打橫訓! 六年應該算是一個不短的日子,但快樂不知時日過,感覺上眨下眼便過了!當日婚禮的情景還歷歷在目。與不同的友人談起,最深印象的通常卻都不是我們的教堂婚禮過程如何感人、我們那十幾人的兄弟姊妹團如何全是俊男美女、我們進女家門時如何被姊妹們刁難、或晚上的婚宴如何有氣勢,而是我們當天對大家道出的那相識十多年才結婚的遙距愛情故事。 對,那的確是一個很令人回味的故事。由六歲相識直至N歲結婚,之間我們走了一大段路(也坐了不少飛機)。但相比之下,故事精彩的部份卻是從那天才開始。我常說我今生到現在為止最高(或者是唯一)的成就就是娶到我老婆。現在過了六年的蜜月期都是在享受這件事的成果。 以前我們會常去一些特別的餐廳去享受二人世界來慶祝結婚週年紀念。去年我們近乎忘了慶祝,因為老婆生 Chester 臨盆在即。今年我們索性會放工回家吃一頓豐富的住家飯。老婆已一早預備了一隻話梅醉雞,加上伴娘日前贈了兩小瓶 ice wine 贈慶,計滿足度不會被街外的餐廳比下去。但最重要的是,慶祝這個家庭組織紀念日,又怎可缺少了我們兩位新加入的小成員呢?
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重貼)
友人看罷昨天的《一個電話》,問我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我就讓她看看兩年前的今天我貼過的文章,寫的是我們的故事。現在我將它重貼如下: http://ngszehin.net/entertain/life/250/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們的拍拖週年紀念日。有朋友可能知道我們是小學同學,那或會問為甚麼我們的拍拖紀念日不是幾十年前我們小一時的九月一號? 的確,我們是小學一年級便認識的。但當然我們並不是由六歲拍拖到現在啦!我們正式開始是一個長大後的一個暑假(我「拍拖」的定義是由大家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那刻開始)。故事(的簡化版)是這樣的~ 我們一班小學同學在小學畢業後都會在每年的暑假、寒假一起聚會。十二、三歲開始,男男女女十多人一起去宿營、卡拉OK等等。這些聚會一直到了我到了澳洲雪梨升學仍有繼續。每當我放假回港,我們一大班人便有更大理由又聚在一起啦,話要與我 reunion 喎(其實見得比我仍在香港是更密)。 而因為我到了外國後不斷與小學同學們用書信通訊,所以反而從分隔兩地後開始大家反而更熟絡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有 blog 這回事的話,那可能反而會少了那些 one to one 的 personal touch 啦!)。 各自都熟絡了之後,我們在假期會做的活動有時亦變為沒有那麼群體。有時可能甚至只是兩個人。我和她的單獨約會也慢慢地從那時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何她會肯答應。但我們曾一起去自修室溫習(那時她仍在香港讀中六,而我就在放假。回看那時,我的企圖似乎很明顯啦!),一起去行山,一起去行街。兩個人一起去這裡去那裡好像一件很自然的事。但關鍵是我們從沒有說過是在拍拖。 如是者過了兩年。當時她亦已升學到加拿大多倫多,而因為我倆都各自離開了香港一段時間,我們在書信上談到的話題就比與其他仍在香港的朋友更有共鳴。而亦因為這樣,我們彼此之間就更覺親密。我們在外國生活所遇到的難題或歡樂可互相分享和分擔。而各自對於外地「人生路不熟」的感受以及各自在當地如何被外國人欺負等等的體會就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之間才會懂。甚至有很多秘密就只有她,一個身處相隔地球半個圓周,有十幾小時時差地方的她,才知道,亦才明白,或甚至才會 bother 去知道和明白。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已成了對方最要好的朋友,或更多。她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份。她已成為了我這個人的一部份。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但下一步可以怎樣呢?其實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說我「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但現實上說來我從來都不曾和她一起。起碼我所指的是地理上我們根本不是在同一個經緯。要在同一個經緯上出現的話,我們只有相約在每次暑假、寒假在香港見面,有群體的,有單獨的,繼續我們的行山,行街,行路…… 但行到假期完了,卻又像甚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家繼續做大家的好朋友。回到自己的地方,reboot,然後又重新等下一次假期的再臨,再行過,再由那「好朋友」這一點再開始過。循環不息。 結果,有一刻,我決定要脫離這無止境的循環。某年暑假臨要搭飛機回雪梨開學前的一晚,還記得那是其中一個小學同學的生日卡拉OK,完了後我要趕回家執行李,故我她便相約到半夜再傾電話。那晚我們兩人都不想收線,像是大家都在等待對方要說些甚麼似的。我們開始倦,開始語無倫次,但也不捨得收線。結果,差不多談到天也光了,我終於鼓起勇氣(但口齒含糊地)說「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之後所發生下去的事絕對不是一條直路,要幾精彩有幾精彩,但要幾不開心卻也有幾不開心!但無論之後幾多波節,幾多高低也好,沒有那一晚的起點,那之後就甚麼也沒有得可發生。所以我很慶幸那一晚我最終有這勇氣去說出這句話。可能是我一生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沒有它,之後也不用說「嫁給我吧」和「我們願意」這些後話了。 老婆,Happy n-th Anniversary!
一個電話
十六年前今天的凌晨,我與她談了幾個小時的電話。就是這個電話改變了我的一生。又或者更正確地說,那刻之前其實我並不知道我將來的路是會如何走,而這個電話就決定了現在的我與及現在的我們。 如果當時我們沒有通過這個電話,或者當時我到最後都沒有在電話中說出我要說的話,現在的我們又會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嘛,可能要到由那一刻分裂出來的另一個平行宇宙看看才會知道答案。 不管那個宇宙是怎麼樣,我很慶幸當時我做了這個選擇和這個行動,從而建構了我現今的這個宇宙。我很愛我這個宇宙的人和事,也為自己可以有份主宰(縱使與其他力量比較,我只擁有有限度的影響力)我宇宙的去向而欣慰。 My Dearest Girl Friend + Wife, Happy Anniversary!! 延伸閱讀:想知道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嗎?請看這裡: 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重貼)
I CAN do all things through Him who Strengthens me.
A friend shared this with me via email: This is the most touching and inspiring video ever… One day, a son asks his dad “Daddy, would you like to run a marathon with me?” The father says “yes”. And they run their first marathon together. 有一天,兒子問爸爸:「爸爸你和我ㄧ起去跑馬拉松,好嗎?」爸爸說好。然後他們便一起跑了他們的第一次馬拉松。 Another time, the son asks his dad again “Daddy,…
十六條
已在 Facebook 被人 tag 了近16次,是時候要的起心肝寫一寫。 1) 「十六」這個平凡不過的數字對我有一些特別意義。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十六年前我正式開始與我當時的女朋友、現在的內子拍拖。真的是快樂不知時日過,轉眼間便到了今天,連孩子也有了兩個。但我們每天仍覺很新鮮很興奮,仍有說不完的話題,完全沒有「漫長十六年」的感覺。 2) 未來的下一個十六年也一定很精彩,因為正是我們兩個兒子長大的歷程。直到十六年後他倆都進大學,我和內子就會進入「第三個十六年」時代。以時間相對論來說,我相信這日子也會是一瞬間就到。但其實我會有點不捨得未來這十六年這樣快飛過。不過,孩子要長大是自然的事。只要提醒自己要珍惜眼前每一天每一刻,時間變快變慢也沒甚大不了。 3) 至於到了「第三個十六年」時我應該達到些甚麼境地,我倒沒有想過。畢竟我並不是一個愛計劃的人。不知是否和雙子座有關,從小我選科、轉工、搬屋等很多都是即興。最不似雙子座、最有計劃的兩件事,可能就是部署幾年去娶我內子和部署幾年去讀我現在這個書。 4) 說起搬屋,連埋我即將月尾搬的那次,我由出世到現在已搬了十六次屋,但絕大部份都不是我自己計劃去搬的。 5) 我慣了不計劃,也因為我覺得成功與否其實都是靠運氣為主。又或者不要說是「運氣」(因為感覺太隨機太無助),而是「際遇」。努力和天資也只是使我的際遇(我提供際遇的人)更有機會被我遇上而已。但我也相信「開心」是另一回事。若我努力擁抱歡欣加上天生有幽默感,人自然便會開心,不需要運氣的幫助。 6) 不過我其實是一個不會太開心也不會太不開心的人。求婚成功我有開心,BB出世也有開心。但 perhaps that’s about it。不開心的情景也只得數件,但因為件數太少,記得特別清楚,所以傷害甚深,不願再提再想。 7) 「十六」還使我想起絕情谷、楊過和小龍女。但我並不太喜歡神鵰俠侶,可能因為不喜歡見到寫實版的黃蓉和郭靖。反而我更喜歡博大精深的天龍八部,無招勝有招的令狐沖和笑中帶密的鹿鼎記。我覺得某程度上我的中文就是從看金庸學回來的。中三那年我考試期間不去讀書而去看鹿鼎記。結果我中文的成績大為進步(但其他科就慘不忍睹)。 8) 中三、四的成績不好,我十六歲那年便到澳洲讀高中。這可能是我人生最大的轉捩點。當時如果我留在香港考會考,七成機會要重讀。我絕對不會說是香港教育制度的不濟。反而這讓我明白我自己如何差勁/香港的制度如何不適合我。That was the road not taken,我沒有能力客觀評論。我只會感謝我家人能提供這樣的一個重生機會給我。 9) 在澳洲讀書其中一樣做得最勤的就是打籃球。那時天天打,技術不好但體能也不會差。現在嘛?不要說太重跳不起了,就連運球也不夠氣。 10) 信不信由你。我在香港初中時曾經是泳隊成員。每年都有份跟大隊去學界泳賽,雖然只是超級大後備(如果有人賣老抽,我便補上游接力)。 11) 除了游水,另一個打發日子的活動就是話劇。我報入劇社時是申請做幕後的。但結果據講因為個樣夠老成,所以被選中去做男主角(因為那角色是個中年人)。玩話劇,我學會了用丹田之氣說話,也學會了不再面紅。 12) 我現在仍也喜歡教書時那種「台上」的感覺。當然,教書除了能滿足我的表演慾外,最重要的更是「教學相長」這個益處。我絕大部份的東西也是教過別人後自己才算懂。對於一個熱愛學習的人來說,還有甚麼其他種類的工作可以提供這樣源源不絕的快感? 13) 與其說我愛學習,更貼切的,應該說我愛「吸」知識。當有大量新知湧進我的腦袋時,那感覺就像在享受一個被資訊、知識、智慧當頭淋著的花灑浴! 14) 因為同一個道理,我喜歡看書,也喜歡買書。我沒有數過,但粗略估計,可能有近千本。 15) 如此看來,我應該是一個文靜的人。確實如此,我性格很內向,不合群。我很多時寧願一個吃完飯到後山冥想也不願約人吃飯。工作上也很沒有團隊精神,常常獨斷獨行。所以我說,現在的工作很適合我。 16) 以我如此這樣的一個怪人,唯一能做到我 partner 的,當今世上就只有我內子一人。這就是我的際遇,我的運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