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每晚都會跟 Jacob 說睡前故事哄他睡。那些故事有時很寫實(如由頭到尾講一次我們去過的日本遊行程),有時卻虛幻得像神話(如我曾說過一個名為「太空三隻小豬」的改編故事)。不過這些故事都有一個原則,就是吸引得黎又唔好太興奮,這樣他才會集中精神聽,聽聽下便倦極而睡。當然亦不可矯枉過正變得太沉悶,因為物極必反,他未睡著便會開聲抗議,兼且成個人醒晒,那就前功盡廢。
還有幾個禁忌不可不察:太懸疑和太傷感的都要避一避。先說一個「懸疑」的個案。聖誕將近,我除了跟他說說那聖誕老人的傳說,也想介紹一下耶穌的故事,好讓他知道其實聖誕節並不是源於慶祝聖誕樹和聖誕老人。我告訴他聖誕節是耶穌的生日。他聽後覺得很神奇,便答道:「耶穌生日大家都有得放假!?」「我地生日就會返學,學校有生日會嘛!」。之後說到耶穌被釘十架、復活和升天,他又坐起身答訕道:「耶穌隻手釘住左,咁佢升天既時候點可以同人揮手呢?」跟著又話:「佢又要幫人,但點解又要升天呢?升左上天又點樣可以幫到人呢?…… 呀,我知啦!因為地面有壞人要捉佢,所以佢要躲返上天空囉!」除了知道 Jacob 愈聽愈精神外,也肯定佢有留心聽書……
另一個懸疑的神話故事卻出了一點小事故。事緣有天晚上我和老婆於飯後到了舅舅家中幫忙弄他新購置的宜家傢俬客廳櫃。回家後向 Jacob 形容此事時,我卻貪得意神化了整件事:我說我有一刻在沙發睡著了,醒來時卻見到櫃中有光,爬進去,經過隧道,便到了一處雪地(對,是抄《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的。半夜三更,創意係差少少)。之後還遇見吃蕉蕉的馬騮仔、永遠長亮的街燈、愛飲咖啡的狐狸先生、與及博學多才的松鼠伯伯。其間的歷險過程發生了很多事…… 到最後我聽松鼠伯伯教路閉起雙眼,一瞬間便又回到舅舅大廳的沙發上。
與平日不同,Jacob 沒有在中途睡著。今次他反而力撐到結局,然後在黑暗中說了一句:「Daddy,我估呢,其實你係發夢!」我本來當然就是將這故事解作夢境,但想不到他竟然這樣快便自行打破了幻想,語氣還這麼的肯定!
後來我終於了解到真相。首先,第二朝 Jacob 竟可以將整個故事原汁原味先後轉述給媽咪和嬤嬤聽。他更連「狐狸先生招呼過 Daddy 吃朱古力」這些細節也記得一清二楚!可想而知他對這故事的印象有多深!而且,他之後幾晚也再不要聽我說故事了。我初時以為他想親近媽咪多一點,但後來發現他對這半神話故事有點抗拒!
解鈴還須繫鈴人,我要先了解他其實是害怕甚麼才可以助他解開心結。經過一輪溝通,謎底被解開:因為他不懂閉眼(這是他的版本。更精確的說法,應該是他仍是不敢自行閉上眼面對漆黑 ── 我很清楚,因為我小時候也是如此……),所以當他聽到松鼠伯伯說回到現實世界是要先閉起雙眼,他就擔心得不知如何是好!(所以也解釋到為何他這麼快便堅持那「只是夢境而已」,原來是在安慰自己!)
我知很難在短時間內說服他「閉上眼其實是安全的」,所以便要由另一方面著手。周末時,我們找了個機會讓他到舅舅家,還派他去做探子,檢查一下他的櫃內有沒有隧道。一會兒,他打電話給我,興奮地說:「Daddy!你唔使驚啦!個櫃裡面冇隧道架!你果日其實只係發夢咋!哈哈哈!」聽到他放心地笑,我就知道他的結已被解了。果然,那天晚上他再一次肯讓我說睡前故事哄他睡啦!(所以才有那較溫和的「太空三隻小豬」。)
噢,至於那「太傷感」的故事又如何?長話短說:話說那晚輪到「寫實」的題材,我又想翻炒日本遊的行程。他說 OK,但叮囑我千萬不要提那段在箱根小王子館閘口門外乾等巴士的片段。Why?他說:「等來等去都冇巴士,仲差點返唔到酒店,實在太傷心了!」這段傷心歷史的來龍去脈其實是如何?不如留待下回的《東京六天親子遊》再詳述吧!
很久沒有嘗過這樣的一個感覺。
他的朝氣,他的活力,他的笑容,使在這沉悶的辦公室戰鬥多年的我忽爾間像年輕了十年。
那天,心情大好。我不從哪裡來的衝動,竟在午飯時溜了嘴對他說了句:「我很開心有你在這裡……」,還不自覺地雙頰紅了一紅。說完後才醒覺這句話是很不該,尤其是出自一個女上司之口。但說了,收不回。
他聽後也愕了然,定神望一望了我,表情停了兩秒,然後卻咧嘴露出一個陽光的笑容,答道:「是嗎?我會繼續努力!」
之後的下午,我嘗試側望他數遍,看看他有沒有因為我說的那句冒失的話而變得異樣。偶爾他也留意到我在望他,他亦禮貌地報以微笑。似乎是我自己杞人憂天吧?
翌日早晨,在公司辦公桌上竟見到他的辭職信!他在信中說:「對不起,為你帶來麻煩及不便。謹此致歉……」我分不清他所說的「麻煩和不便」是指他的消失或是他的存在。不過無論怎樣想,結論都只會使我一片悵然。
我真的說錯了話嗎?還是我的眼神和表情早已出賣了我?我想,似乎坦白這東西還是留給禱告中對神說話時才堅持吧!
~ 完 ~
友人看罷昨天的《一個電話》,問我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我就讓她看看兩年前的今天我貼過的文章,寫的是我們的故事。現在我將它重貼如下: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們的拍拖週年紀念日。有朋友可能知道我們是小學同學,那或會問為甚麼我們的拍拖紀念日不是幾十年前我們小一時的九月一號?
的確,我們是小學一年級便認識的。但當然我們並不是由六歲拍拖到現在啦!我們正式開始是一個長大後的一個暑假(我「拍拖」的定義是由大家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那刻開始)。故事(的簡化版)是這樣的~
我們一班小學同學在小學畢業後都會在每年的暑假、寒假一起聚會。十二、三歲開始,男男女女十多人一起去宿營、卡拉OK等等。這些聚會一直到了我到了澳洲雪梨升學仍有繼續。每當我放假回港,我們一大班人便有更大理由又聚在一起啦,話要與我 reunion 喎(其實見得比我仍在香港是更密)。
而因為我到了外國後不斷與小學同學們用書信通訊,所以反而從分隔兩地後開始大家反而更熟絡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有 blog 這回事的話,那可能反而會少了那些 one to one 的 personal touch 啦!)。
各自都熟絡了之後,我們在假期會做的活動有時亦變為沒有那麼群體。有時可能甚至只是兩個人。我和她的單獨約會也慢慢地從那時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何她會肯答應。但我們曾一起去自修室溫習(那時她仍在香港讀中六,而我就在放假。回看那時,我的企圖似乎很明顯啦!),一起去行山,一起去行街。兩個人一起去這裡去那裡好像一件很自然的事。但關鍵是我們從沒有說過是在拍拖。
如是者過了兩年。當時她亦已升學到加拿大多倫多,而因為我倆都各自離開了香港一段時間,我們在書信上談到的話題就比與其他仍在香港的朋友更有共鳴。而亦因為這樣,我們彼此之間就更覺親密。我們在外國生活所遇到的難題或歡樂可互相分享和分擔。而各自對於外地「人生路不熟」的感受以及各自在當地如何被外國人欺負等等的體會就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之間才會懂。甚至有很多秘密就只有她,一個身處相隔地球半個圓周,有十幾小時時差地方的她,才知道,亦才明白,或甚至才會 bother 去知道和明白。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已成了對方最要好的朋友,或更多。她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份。她已成為了我這個人的一部份。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但下一步可以怎樣呢?其實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說我「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但現實上說來我從來都不曾和她一起。起碼我所指的是地理上我們根本不是在同一個經緯。要在同一個經緯上出現的話,我們只有相約在每次暑假、寒假在香港見面,有群體的,有單獨的,繼續我們的行山,行街,行路…… 但行到假期完了,卻又像甚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家繼續做大家的好朋友。回到自己的地方,reboot,然後又重新等下一次假期的再臨,再行過,再由那「好朋友」這一點再開始過。循環不息。
結果,有一刻,我決定要脫離這無止境的循環。某年暑假臨要搭飛機回雪梨開學前的一晚,還記得那是其中一個小學同學的生日卡拉OK,完了後我要趕回家執行李,故我她便相約到半夜再傾電話。那晚我們兩人都不想收線,像是大家都在等待對方要說些甚麼似的。我們開始倦,開始語無倫次,但也不捨得收線。結果,差不多談到天也光了,我終於鼓起勇氣(但口齒含糊地)說「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之後所發生下去的事絕對不是一條直路,要幾精彩有幾精彩,但要幾不開心卻也有幾不開心!但無論之後幾多波節,幾多高低也好,沒有那一晚的起點,那之後就甚麼也沒有得可發生。所以我很慶幸那一晚我最終有這勇氣去說出這句話。可能是我一生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沒有它,之後也不用說「嫁給我吧」和「我們願意」這些後話了。
老婆,Happy n-th Anniversary!
十六年前今天的凌晨,我與她談了幾個小時的電話。就是這個電話改變了我的一生。又或者更正確地說,那刻之前其實我並不知道我將來的路是會如何走,而這個電話就決定了現在的我與及現在的我們。
如果當時我們沒有通過這個電話,或者當時我到最後都沒有在電話中說出我要說的話,現在的我們又會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嘛,可能要到由那一刻分裂出來的另一個平行宇宙看看才會知道答案。
不管那個宇宙是怎麼樣,我很慶幸當時我做了這個選擇和這個行動,從而建構了我現今的這個宇宙。我很愛我這個宇宙的人和事,也為自己可以有份主宰(縱使與其他力量比較,我只擁有有限度的影響力)我宇宙的去向而欣慰。
My Dearest Girl Friend + Wife, Happy Anniversary!!
延伸閱讀:想知道其實在那次通話中說了些甚麼嗎?請看這裡:
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重貼)
昨天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這是我們的拍拖週年紀念日。有朋友可能知道我們是小學同學,那或會問為甚麼我們的拍拖紀念日不是幾十年前我們小一時的九月一號?
的確,我們是小學一年級便認識的。但當然我們並不是由六歲拍拖到現在啦!我們正式開始是一個長大後的一個暑假(我「拍拖」的定義是由大家承認對方是男女朋友那刻開始)。故事(的簡化版)是這樣的~
我們一班小學同學在小學畢業後都會在每年的暑假、寒假一起聚會。十二、三歲開始,男男女女十多人一起去宿營、卡拉OK等等。這些聚會一直到了我到了澳洲雪梨升學仍有繼續。每當我放假回港,我們一大班人便有更大理由又聚在一起啦,話要與我 reunion 喎(其實見得比我仍在香港是更密)。
而因為我到了外國後不斷與小學同學們用書信通訊,所以反而從分隔兩地後開始大家反而更熟絡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有 blog 這回事的話,那可能反而會少了那些 one to one 的 personal touch 啦!)。
各自都熟絡了之後,我們在假期會做的活動有時亦變為沒有那麼群體。有時可能甚至只是兩個人。我和她的單獨約會也慢慢地從那時開始。我也不知道為何她會肯答應。但我們曾一起去自修室溫習(那時她仍在香港讀中六,而我就在放假。回看那時,我的企圖似乎很明顯啦!),一起去行山,一起去行街。兩個人一起去這裡去那裡好像一件很自然的事。但關鍵是我們從沒有說過是在拍拖。
如是者過了兩年。當時她亦已升學到加拿大多倫多,而因為我倆都各自離開了香港一段時間,我們在書信上談到的話題就比與其他仍在香港的朋友更有共鳴。而亦因為這樣,我們彼此之間就更覺親密。我們在外國生活所遇到的難題或歡樂可互相分享和分擔。而各自對於外地「人生路不熟」的感受以及各自在當地如何被外國人欺負等等的體會就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之間才會懂。甚至有很多秘密就只有她,一個身處相隔地球半個圓周,有十幾小時時差地方的她,才知道,亦才明白,或甚至才會 bother 去知道和明白。到了那個地步,我們已成了對方最要好的朋友,或更多。她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份。她已成為了我這個人的一部份。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
但下一步可以怎樣呢?其實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說我「沒有了她,我不是一個完整的人。」但現實上說來我從來都不曾和她一起。起碼我所指的是地理上我們根本不是在同一個經緯。要在同一個經緯上出現的話,我們只有相約在每次暑假、寒假在香港見面,有群體的,有單獨的,繼續我們的行山,行街,行路…… 但行到假期完了,卻又像甚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家繼續做大家的好朋友。回到自己的地方,reboot,然後又重新等下一次假期的再臨,再行過,再由那「好朋友」這一點再開始過。循環不息。
結果,有一刻,我決定要脫離這無止境的循環。某年暑假臨要搭飛機回雪梨開學前的一晚,還記得那是其中一個小學同學的生日卡拉OK,完了後我要趕回家執行李,故我她便相約到半夜再傾電話。那晚我們兩人都不想收線,像是大家都在等待對方要說些甚麼似的。我們開始倦,開始語無倫次,但也不捨得收線。結果,差不多談到天也光了,我終於鼓起勇氣(但口齒含糊地)說「你知道嗎?其實我是喜歡你的……」。
那是十四年前的事了。之後所發生下去的事絕對不是一條直路,要幾精彩有幾精彩,但要幾不開心卻也有幾不開心!但無論之後幾多波節,幾多高低也好,沒有那一晚的起點,那之後就甚麼也沒有得可發生。所以我很慶幸那一晚我最終有這勇氣去說出這句話。可能是我一生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沒有它,之後也不用說「嫁給我吧」和「我們願意」這些後話了。
老婆,Happy n-th Annivers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