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的,過去幾年也已說過了:
五年前,我在談【十七年來的進步】;
四年前,【我的確相信十八年前軍隊沒有屠城】;
三年前,我認我就是【十九年前的攪屎棍】;
兩年前,我也【嘗試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二十年前的夏天】;
去年,我結果也繼續貼【舊剪報】
結果,結果還未有結果。
我今年不打算再說甚麼。反正,發生過的事實又沒有(亦從不會)再改變,所以其實可以說的,的確都已說過了。
只是概嘆,大家已不是沒有「聽過」這件事的一群,而是「不想再去聽」的一群。
Anyway,舊剪報還是要繼續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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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往數年,我在下面貼上我幾年前在圖書館逐張 microfilms scan 出來的剪報。我知道報紙的報導也可以有偏頗的時候。但以一個不在場的人來說,能參考幾份不同派別報紙的文字,再加上有力的圖片,就算我們不能了解事實的全部,但也會是一個不錯的起點吧?
大家若去互聯網找二十一年前的新聞,來源來來去去都是支聯會和 64memo 那些網站,因為c十一年前未有互聯網,所以全部報紙都未上網。但大家可以去圖書館找舊的 microfilm 來看啊!以下有大公報、文匯報和明報的 microfilm。有興趣的請慢慢看,或【請轉寄給其他人看】。看完才再作評論吧!(又,若喜歡看TVB新聞報導,請往YouTube take a look。)
大公報和文匯報當天的頭版 【Click 圖下載 1600 x 2100 大圖】:
其他更多剪報 from 明報,大公報和文匯報:
誰要為上星期臨時撥款決議案被立法會否決負責?答案很簡單:當然是我們香港市民!
你或會說:「不是吧?是泛民議員玩野否決了議案喎!」
第一,泛民只是投棄權票,不是投反對票。
第二,而且,泛民是棄權又好,反對又好,議案要被否決,也不單是有人反便行。實情是,要通過議案,是要有出席人數過半的贊成票。保皇黨選擇不出席會議,結果不夠票,失職在先,不要無賴。
「但曾財爺說泛民洋洋得意投反對票是不負責任啊!」
嘿!說投反對票=不負責任,與女朋友問:「我今日靚唔靚?但唔准答唔靚!」一樣咁無聊!議員的責任是「去投票」,而不是「去投贊成票」嘛!(至於「洋洋得意」又有何問題呢?終有一日財爺也會為自己那預算案最終獲得通過而洋洋得意吧?)
「但葉劉卻說不來投票是政助的責任呢!她說他們冇打俾佢去拉票,所以佢就轉而到南區去處理私事而缺席投票… …」
如此一名說得出這樣的一句話的議員都可以以民選之路當選,那不是香港市民的責任是甚麼?
不過,話說回來,我們有得去「負責任」其實已算很幸福。我慶幸我們有機會去評核一個民選議員的表現,也可以用選票去表達我們對此議員的評核結果。清清楚楚、均均真真、各盡己任。相對於一些較獨裁和貪污的地區來看,我們香港人有如此的公民權利(儘管是多麼有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至於我們當中有多少人懂去行使這公民權利與責任,就可得要看看我們自己造化。社會因此而興盛還是敗亡,其實也是掌握於大家手中。只管去怨天怨地仇富厭貧,歧視新移民但又忘了其實自己也是個舊移民,真的無補於事!我知這也不是可以勉強的。看看別人日本於災難時所顯露出的團結、無私、鎮靜和秩序,再與我們一比,就會了解到以我們的成熟程度要我們去負這個層次的責任可能還有一段距離!
「不過就算我們如此成熟又如何?但這維穩至上的制度不會容許我們去行使完全的公民權利啊!」
容許被制度鎖上自己的心和嘴巴的人,自然也不會去行使完全的公民權利。說到尾,容許這麼的一個制度繼續存在,你與我也需要付上一定程度的責任啊!
What if the world of Santa is in is also within a world contained by an even bigger Snow Globe? A Multi-layer Universe?
Anyway, it is a tough job to sell a cold soft drink in a winter season by bring the warm feeling to our heart. Well done Coca-cola!